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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企业环保治理的五大方向

2015-07-21 20:39来源:陶瓷信息作者:龙财金关键词:湿法脱硫脱硫剂陶瓷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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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环保治理如火如荼的当下,各产区陶瓷企业都在积极应对《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夹江产区在陶瓷环保治理方面的标准与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夹江政府就曾多次组织当地陶瓷企业召开相对应的环保会议,并于产区内陶瓷企业签订了环保责任书,要求企业在8月31日前完成环保治理验收。届时若陶企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环保治理就实行强制停产,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现金罚款和行政拘留。

在这一系列的会议召开后,夹江产区内陶瓷企业顿时掀起了一股环保治理的热潮。为此,夹江县政府制定了陶瓷企业环保达新标准治理技术要求,并要求企业分别在生产废气治理、生产废水治理、堆场扬尘治理、厂区道路、交通扬尘治理、煤气站脱硫等五个方面达新标。

生产废气治理

在生产废气治理方面主要针对喷雾干燥塔废气、窑炉废气以及喷雾干燥塔利用窑炉余热且与窑炉公用排气筒排放的废气等三个方面的治理。

根据标准要求,喷雾干燥塔废气必须同时采取除尘和脱硫两项治理措施,治理的方面可以参考目前行业内使用的“多管旋风+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和“多管旋风+一级湿法除尘+二级湿法脱硫”。当然,具体治理方式还是由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除以上两种除尘脱硫方式以外,广东赛因迪公司推出的“在生产废气治理方面也值得产区陶瓷企业借鉴。”

然而,在窑炉废气治理方面必须对窑炉进行脱硫治理。对于湿法脱硫工程要严格按照《工业锅炉及窑炉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安装和运营。并要求建设规范的脱硫剂循环水池、曝气装置、吸收液和再生液储存罐以及自动控制装置,妥善处理好脱硫废渣。

与此同时,对于窑炉余热与窑炉公用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可以共同安装一套废气治理装置,但是要同时采取除尘脱硫两项治理措施,治理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工业锅炉及窑炉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同时也可以借鉴“多管旋风+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和“多管旋风+一级湿法除尘+二级湿法脱硫”两种方式。

生产废水治理

陶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因此要对生产废水进行有效的治理。

在废水处理原则上要使处理过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特殊情况下需要外排的,必须书面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设置规范的排污口,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与要求。对于未经批准设置的废水排放口一律予以封闭取缔。严厉禁止利用排雨水沟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

堆场扬尘治理

所谓的堆场扬尘是指原料、煤炭以及所有的粉性物料所产生的扬尘。对此,企业必须建设全封闭式储存料棚,做到周边封闭,顶部加盖,出入的通道加装活动隔离门,严禁露天存放。此外,堆外必须设置水喷淋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保证通道清洁。

厂区道路、交通扬尘治理

为了保持企业整体的干净清洁,企业必须对厂区内道路和堆场地面实施硬化,道路和路面定期进清扫和冲洗;所有物料使用配有密封装置或者有篷盖措施的车辆进行运输,禁止敞篷运输;厂区物料运出厂门必须进行冲洗平台,对进出企业的车辆进行冲洗。

煤气站脱硫

在针对陶瓷企业环保整治的过程中,对煤气站进行脱硫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据了解,夹江产区陶瓷企业90%以上的企业都建有煤气站,因此对煤气站进行脱硫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工业锅炉及窑炉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陶瓷企业煤气站必须规范建设脱硫塔(含备用脱硫塔),采取“一用一备”的模式,明确计算脱硫剂更换时间,在脱硫剂失效时要及时切换,严禁脱硫塔设置路旁。

与此同时,干燥塔、窑炉废气处理后用于排放的排气筒的高度不得小于排气筒直径的7倍,并且处理设施本体高度加上排气筒的高度不得低于25米。此外,部分单独从地面直接建设的排气筒距离地面的高度也不得低于25米。

原标题:陶企环保治理的五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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