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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几个部门才能管好一个垃圾场?

2015-09-22 08:31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李雅娟 白皓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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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当区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中,一位居民质问乌当区城管部门的领导为什么长期坐视不管,对方的回答是:“这不是我们这个层级能解决的。”这位居民追问:“那么应该是哪个层级能解决的?”城管部门的领导沉默不语。

在9月16日进行的又一次座谈中,面对居民一波波的质问,乌当区城管局局长叶春前也急了:“我们咋个不急嘛?我们比你们还急!”他说:“我家也住在附近,垃圾雨后经过暴晒风吹,我家里也有臭味。”

叶春前说,高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属于贵阳市城管局,作为乌当区城管局,也只能不断向市里汇报。他同时表示,居民们的维权声音促使市政府进一步重视此事,也算是一种推动。

乌当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斌说,乌当区甚至贵阳市的财政都很紧张,目前采取PPP模式,招标北京环卫集团来解决垃圾填埋场的问题,垃圾治理工作正在进行。

对于北京环卫集团的入驻,居民们也有几分担忧:贵阳市城管局与北京环卫集团公开发布的信息显示,北京环卫集团拥有高雁垃圾填埋场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这意味着已经超负荷运转的垃圾场还要再运行30年,“未来还能容得下多少垃圾?会不会继续污染?”

对此,张益分析说:“新签的合约,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他同时表示,新的公司接手垃圾填埋场之后,需要再做新的环评,而这个新的环评要明确新的项目日处理量是多少吨、运行多少年、由哪家单位管理等等。新做的环评需要公示,在公示之前还应该召开听证会。

“城管部门作为垃圾场的业务主管部门,应该明确垃圾场必须尽到的责任,对特许经营的单位,它有监管的职责。”张益说。

居民们认为,政府部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该“权责对等”,监管就意味着必须明确谁来负责,负什么责。

多方认为应迁走垃圾场

王灿发提醒,垃圾填埋场逐步被居民小区包围,还应该问责规划部门,为什么在垃圾场周围批准住宅区建设;在规划建设时为什么不在垃圾场和居民区、学校之间留出足够的防护距离。

他说,居民虽然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但法院最终也不一定能够协调好城市的问题,问题的彻底解决还必须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

“居民的住宅区是政府批准建设的,垃圾填埋场也是政府经营的,造成污染了,就该让政府协调解决。”他说。

在查阅《乌当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名为“‘十二五’期间乌当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的表格明确列出了高雁垃圾填埋场的搬迁计划。这项搬迁计划的项目实施单位为贵阳市环卫公司,项目内容为日处理2000吨垃圾,项目投资情况为2.7亿元,完成期限为2015年前。

在该项规划中还提到,高雁垃圾场“距周边企业和居民较近,且位于上风口,致使垃圾填埋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全年弥漫浓烈的恶臭,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张益认为,对新填埋场的规划、选址、审批一定要加快,让它分流或减轻老填埋场的压力,老的垃圾填埋场同时启动治理。

王灿发认为,政府要进行重新规划,既然这个填埋场超负荷,并且周围都是居民楼,就应该规划建设一个新的垃圾填埋场,关闭被居民区包围的垃圾填埋场。

原标题:垃圾围城:几个部门才能管好一个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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