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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09-25 14:2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污染治理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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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各地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推进大兴安岭地区、通河县、海林市和富锦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和国家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试点、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科学划分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制定实施《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努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功能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各县级行政区域的环境功能类型合理区划,努力构建科学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环境管理体系。

2.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把握人口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社会改革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实施《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所有县城和重点镇都要具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建设运行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泥草(危)房改造,中心村主街路硬化率达到100%。实施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引导农房建设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发展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饮用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污水管网建设,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街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因地制宜实施垃圾处理,村庄内垃圾箱设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推行改灶、改厕、改圈工程,中心村室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新建房屋室内厕所入户率达到100%,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德礼满龙江”文明礼仪普及等系列文化活动,制定村规民约,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

(五)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全面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高举生态保护旗帜,着力保护好黑瞎子岛、大小兴安岭、兴凯湖、镜泊湖和三江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原生态资源,形成以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张广才岭、老爷岭)森林生态屏障为主体,以松嫩平原农田防护、三江平原湿地修复为两翼的生态格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全省地方天然林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推进黑瞎子岛、乌苏里江等界江沿岸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确保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国土安全。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增强湿地自我修复能力;加强湿地调查监测、科普宣教培训、能力及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和执法能力。保护松花江流域带,重点推动“一湖、两网、一带”湿地生态功能区建设,打造哈尔滨沿江区域“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城市自然湿地示范区。加强兴凯湖、镜泊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合理制定分区保护与治理策略,到2025年,兴凯湖水质大幅改善,穆棱河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要求,镜泊湖水质稳定在Ⅲ类水体标准。

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置和投入机制,保障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政策。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私建、滥建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禁止社会资本进入自然保护区探矿,保护区内探明的矿产只能作为国家战略储备资源。加强中俄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建设,逐步恢复东北虎、东北豹等种群数量,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水生生物保护及监测体系建设。在伊春汤旺河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到2020年,我省争取建成4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5处,新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处。

6.强化水土保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万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55%。制定实施《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到2020年,建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个,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2万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道3000条。

7.加大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改造培育森林资源面积。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14万亩,沙区森林覆盖率得到提高。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逐步将耕种农作物的国有林业用地恢复森林植被,坡度25°以上的要全部还林。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做到“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市、区)。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到2020年,力争实现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退耕地块草地植被覆盖度不低于80%,牧草亩产量平均达到130公斤。森林、草原结构趋于合理,林分质量明显改善。加快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林木采伐、林地和林木流转以及林业投融资改革配套政策,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哈尔滨市、七台河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大幅削减,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等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的区域要保持当前较好水平,其他地区实现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到2020年,优于Ⅲ类水质(含Ⅲ类)的湖泊及其入湖河流保持或优于现状水质。落实《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岸护坡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大力推行农业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三减”试验,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先进施药机械以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发展规模化养殖。制定并执行《黑龙江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最大程度降低高风险污染物对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对核与辐射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督执法,提高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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