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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若干建议

2015-10-27 11:25来源:湖州日报作者:卢炳根 徐树新关键词:垃圾焚烧焚烧发电再生资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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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若干建议

垃圾焚烧发电是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必然之路。综合考虑经济成本与环境成本,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其必然性。

第一,将多项国家政策与地方措施落到实地,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垃圾发电兼具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民营资本而言,首要考虑的是投资的投入产出比,即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有关立法滞后,企业和政府在垃圾焚烧处理中的作用不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处于探索阶段,产业分类指导方向还不明朗,专业化程度差。在走访中,几位垃圾发电厂的相关负责人都希望地方政府的支持更多一些,比如国家的补贴金额、地方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招投标更为透明合理一些等。

同时建议在修改《电力法》时,应增加相应垃圾焚烧发电内容的章节。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指导。

第二,加快国有资本的投入,形成骨干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呈现出民营资本快速深入的发展趋势。相比之下,国有资本加入太少。应尽快形成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投资主体,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处理、发电设备设施的先进性,以引领行业发展。

第三,强化民众科普意识,从源头上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水平,为发电企业创造良好的前置条件。

在加强大众科普教育的同时,提高民众意识。推进垃圾分类力度,提高垃圾发电的燃料热值,降低发电成本。建议必要时,可实行对居民分类垃圾优劣的奖罚措施,以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有效严控储运过程中的跑冒点漏现象,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第四,确保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发电负荷率,提高上网电量。

按节能调度顺序,确保与清洁能源同序列调运上网,并在年度发电量指标分配时予以倾斜、优先排列,确保满负荷运行,企业就能有稳定合理的利润空间。

第五,编制地方规划,科学合理布址。为了防止一哄而上,避免原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建议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视同其它电力、热电项目一样,按地区分编规划,以期合理科学布址,确定设计容量,避免各种资源的重复使用或浪费。

第六,应高度重视炉渣、飞灰的综合利用,为发展提供环境空间。

每吨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后的炉渣已被运用制砖,而对飞灰的全面有效处理,目前尚无成功经验。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开发利用研究力度,运用新工艺技术进行飞灰无害化处理。并在适当时机采用课题攻关、成果奖励措施,加快推进该项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空间。

延伸阅读:

【深度】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现状探析

原标题: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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