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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

2015-11-20 09: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气候变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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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标识。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等全力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截至2015年9月,共发布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105项,强制性产品能效标准70项。质检总局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相关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推广节能技术与产品。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布第一批及第二批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和第六批高效节能电机推广目录,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1亿只。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完成国家两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验收。二是继续推动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组织开展了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评审,确定了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4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17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开展了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确定了10个推广试点单位,对购买公告内再制造产品并交回再制造旧件的消费者进行补贴。实施再制造产品认定,公告发布4批《再制造产品目录》,总计包括27家企业95种再制造产品,进一步引导了再制造产品消费。2014年,我国累计回收各类再生资源2.45亿吨,与利用原生材料相比,相当于节能2亿吨煤。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促进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正在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2014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6.6亿平方米,可形成1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05亿平方米,约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的38%,可形成1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北京、重庆、江苏、浙江、深圳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累计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近4亿平方米;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324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3.7亿平方米。深入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014年共完成改造面积2.1亿平方米,“十二五”前4年累计完成改造面积8.3亿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十二五”期间7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通过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等,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4.6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装机容量达到2500兆瓦。为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2014年,交通运输部印发《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节能减排量和节能减排投资额核算细则(2014年版)》。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制度框架设计,发布绿色交通省份、城市、公路、港口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能耗监测试点工作,在北京、邯郸、济源、常州、南通、淮安6个城市开展交通运输能耗监测试点,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运输企业能耗统计监测试点,全年共监测公路水路企业125家。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累计发布31批、3万余个达标车型。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14年生产新能源汽车8.39万辆,同比增长近4倍,2015年1-9月生产新能源汽车15.62万辆,同比增长近3倍。与2013年相比,2014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4%,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3%,港口综合单耗下降2.5%。2014年,民航局印发《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013-2014年度)》,安排资金5.28亿元,支持238项行业节能减排项目实施。2014年机场每客能耗同比下降8.6%。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2014年,国管局、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进行修订,发布《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5)》,印发《关于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及评价验收工作、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及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和“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经过各方努力,201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8%,降幅比2013年的3.7%扩大1.1个百分点,创“十二五”以来最好成绩。“十二五”前四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4%,实现节能约6.0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4亿吨。

(三)优化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目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要削减区域煤炭消费总量。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提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及方案,201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提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前10位城市煤炭消费总量较上一年度实现负增长的目标。

加强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4年9月,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令印发《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效率。201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等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保障燃煤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推动天然气利用步伐,201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天然气增加供应的具体目标及任务。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障天然气长期稳定供应的任务及措施。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规范煤制油煤制气项目并提出了能源转化效率、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等准入值。2014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2014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845亿立方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接近6%。2015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明确了科学调控煤炭生产总量和布局、加快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延伸阅读:

解读《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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