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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创建绿色矿山小记

2015-11-26 10:04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刘晓慧 江南关键词:矿山修复环境治理云南磷化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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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山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共同认知里,如何统筹做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是一个难题。如何把开采后的采空区废弃地转变为现实中满目苍翠的生态矿区,这对于中国矿业而言是一个新课题,但也是中国矿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

有着50年磷矿开采历史的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磷化集团)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让矿山重新铺满绿色。

云南磷化集团是云天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云南磷化集团于1965年开始建设矿山,前身系昆阳磷矿矿务局和云南磷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建设发展至今已有50年历史。云南磷化集团集地质勘查、矿山设计、技术研发、磷矿采选、磷化工及多经商贸为一体,有昆阳磷矿、海口磷矿、晋宁磷矿和尖山磷矿4座大型露天矿山。

云南磷化集团是国家磷复肥基地配套的磷矿采选生产基地、国家重点化学矿山企业、国家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单位”、“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优秀矿山企业”、首届“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国家批准建设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全国惟一的“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的矿地共建和谐矿山“云南磷化集团-汉营模式”得到国家部委等各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认可与好评,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1、恢复生态为矿山披绿衣

云南磷化集团矿山复垦植被工作起步时间较早,上世纪80年代开展的“昆阳磷矿采空区复土植被试验研究”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及原化工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云南磷化集团也因此荣获“全国复垦先进单位”称号。但在当时的生产经营环境下,矿山搞复垦植被的思路还比较局限,投入不大、种植面不宽。进入上世纪90年代,矿山生产经营处于亏损困境时期,矿山复垦植被工作曾一度停止。

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云南磷化集团深刻地意识到:露天矿山开采对土地林地的需求量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提出了“若国有大型企业都做不好矿山环境保护,那矿山环保工作还能靠谁做,有谁做”的自我问责思想,确立了“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企业效益‘四效’并举,诚信务实、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和“矿开采到哪里,复垦植被就跟进到哪里,恢复生态,不留遗憾”的工作方针。为此,云南磷化集团结合矿山开采进度规划,制定了《矿山植被恢复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并将其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每个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在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的支持下,云南磷化集团组织实施了“云南昆阳磷矿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矿区废弃地生态修复综合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项目。

面对磷矿开采后形成的岩石裸露,植被难长的采空区,云南磷化集团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出发,改变开采剥离物向外部排土场排放的传统工艺方式,实施表土单独堆放、剥离物集中向采空区内排和表土回填铺敷作业。通过采剥工艺的改进,一是不再因开采剥离物向外部排土场排放而占用土地;二是经过内排复土后的采空区可以为重新恢复植被或进行土地资源二次开发利用提供条件。

针对采空区无浇灌管道、适宜生长的植被少、风沙大、干旱等不利因素,云南磷化集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采空区修建高位水池,架设浇灌管网,选择耐旱抗病虫害强的树种,聘请当地村民为管护人员,确保了种植林木的成活率。

截至2015年上半年,云南磷化集团累计投入土地复垦植被资金2.3亿多元,植树造林2.6万多亩,可复垦植被面积土地复垦植被率达到94%,矿山采矿废弃地的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土地复垦植被区内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态林、经济林和景观林,再造了秀美的矿山新环境。同时,云南磷化集团遵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积极对复垦植被区土地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利用,积极打造生态恢复治理升级版,在建设国家级矿山公园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云南磷化集团复垦植被区的林下种植、特色农业、育种育苗基地建设已经起步:在以昆阳磷矿为代表的复垦植被区建成了震旦地质生态园;在海口磷矿建成了集经济林木、瓜果蔬菜、休闲于一体的森林湖生态园,成为昆明市磷矿采矿迹地覆土植被恢复技术研究示范区;2013年11月,由世界农用林业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磷化集团三方合作建立的世界农用林业和生态示范基地落户海口磷矿森林湖生态园。下一步,结合昆明市旅游城市规划,云南磷化集团将进一步打造都市农庄、都市林庄,最终实现建设国家矿山公园的长远目标,以此形成对云南磷化集团磷矿开采规模下降后的产业承接,实现可持续发展。

2、技术创新铸就绿色矿业

如果说环境绿化是绿色矿山的外壳,那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算是绿色矿山的内核。构建绿色矿山的真正含义并不仅仅是在矿山上种树种草,而是将整个产业绿化。因而,对产业的生产核心进行“绿化”是重中之重。

在2009年初召开的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绿色矿山公约》正式发布,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绿色矿业贯穿于从矿产勘查、矿山规划、建设、开采、选冶、加工到矿山闭坑、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等10条对后来产生重要影响的自律规则。

作为《绿色矿山公约》的成员单位,云南磷化集团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建设绿色矿业的自律规则,着力于磷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方向,将循环经济贯穿于整个生产活动之中。

原标题: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创建绿色矿山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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