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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5-12-22 10: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服务PPPPPP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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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金融机构、环保企业、投资公司。

4申报基本条件

(1)试点主体具有较高积极性,试点项目已开展前期研究或具备实施可行性。

(2)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五)环保“互联网+”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开展环保“互联网+”试点,将环境保护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相结合,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环保服务方式多样化发展,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式、方法和途径,推进环境数据信息公开,推动提升智慧环保能力和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2试点内容

在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检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数据信息公开、环保宣传等领域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推动“互联网+”环保产业发展;试点开展推进环境保护与“互联网+”有机融合的政策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优化。

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环保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4申报基本条件

(1)已经具有可依托的项目,且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2)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试点主体要求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通过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作为环境服务业试点单位的建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本地区(园区)的试点工作方案。

各省份试点单位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方案批复同意开展试点工作,对未通过论证的,将原因告知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和申请单位。

三、时间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1日前将推荐的环境服务业试点备选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马春晖 吕奔

电话:(010)84947860/(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科技标准司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mach@caep.org.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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