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工业废水评论正文

陕西"水十条"铁腕治污 将取缔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

2016-01-21 08:47来源:三秦都市报作者:石喻涵关键词:水十条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版“水十条”),省长娄勤俭是这样说的:“不是设定目标是56%,就允许44%的污染了,我们要向100%无污染争取。”

国家与该省拟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年年内要全部取缔污染严重的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确保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长江流域达到100%、黄河流域达到56%以上。此外,“水十条”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这意味着,该省铁腕治污进入了“新常态”。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建人工湿地

方案提出,取缔重污染“10+3”小企业,10”指小型造纸厂、制革、印染、燃料、炼焦、炼硫、炼砷、电镀、农药等10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3”是首次提出将皂素、冶金、果汁等重污染小企业也纳入取缔范围,今年年底前,这13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小企业全部取缔。

城镇污水处理方面,要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到2017年西安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在渭河干流、延河、无定河两岸、及污染较重的支流入河口建设生态湿地。娄勤俭说:“污水处理厂出来的水,经过湿地才能流出,现在是鼓励性的,将来要逐步变为强制性的。”

方案提出,要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西安建成区在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前,全省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盲目决策致环境恶化终身追责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督饮用水安全,市、县(区)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检测、监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安全状况,自今年起,各设区市、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县级城市自2018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加快水价改革,县级以上城市要按期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方案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治理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基于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责。

延伸阅读: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原标题:陕西公布"水十条"铁腕治污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十条查看更多>污水处理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