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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6-02-19 11: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烟气脱硫循环流化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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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施工与验收

11.1 工程施工

11.1.1 脱硫工程设计、 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工程设计、 施工的资质。 脱硫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建设,对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进行施工。

11.1.2 脱硫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程序及管理文件的要求。 施工单位除遵守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11.1.3 脱硫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 材料、 器件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并应取得供货商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11.2 工程验收

11.2.1 脱硫工程验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相应专业现行验收规范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

11.2.2 工程安装、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调试前的启动验收, 启动验收合格和对在线仪表进行校验后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和整体调试。

11.2.3 通过脱硫装置整体调试, 各系统运转正常, 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 应进行启动试运行。

11.2.4 对整体启动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消除。 在整体启动试运行连续试运168h, 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后,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生产试运行申请。

11.3 环境保护验收

11.3.1 脱硫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符合HJ/T255的规定, 环保验收项目至少包括脱硫效率、 SO2排放浓度及粉尘排放浓度等。

11.3.2 脱硫装置性能实验至少包含以下项目:

(1)脱硫效率;

(2)吸收剂消耗量;

(3)系统压力降;

(4)水消耗量;

(5)电耗;

(6)吸收剂活性与纯度;

(7)副产物品质;

11.3.3 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脱硫装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2 运行与维护

12.1 一般规定

12.1.1 脱硫装置的运行、 维护及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还应符合HJ2040及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2.1.2 脱硫装置运行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进行, 并根据工艺要求, 定期对各类设备、 电气、 自控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装置稳定可靠地运行。

12.2 管理制度

电厂应设立各项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交接班管理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运行台帐、报表、记录管理制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记录管理制度;照明及用电管理制度;操作管理制度;工作票管理制度;操作票管理制度;点检定修管理制度;设备评级管理制度;异常、障碍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检修费用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 控制室及运行场所管理制度;消防系统的停、 用管理制度; 事故预想、 演练管理制度; 经济分析、 节能分析管理制度; 规程管理制度;生产奖惩制度等。

12.3 电厂应制定运行、操作和维护规程,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参加附录E。

12.4 人员与运行管理

12.4.1 脱硫装置的运行人员宜单独配置。当电厂需要整体管理时,也可以与机组合并配置运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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