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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严重 法律滞后太多

2016-03-09 08:36来源:法治周末作者:王京仔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环境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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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力主尽快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而面对此日益严峻的态势,我国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却明显滞后

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的“三大战役”,在人们与“雾霾天”“污染水”酣战之时,土壤污染却因其隐蔽性易被忽视。

全国两会正在审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在“十三五”期间,要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农工党中央联合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提交了《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依法遏制土壤污染的建议》和《关于依法科学防治土壤污染,切实保障公众环境健康的建议》的提案,为土地污染防治建言献策。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出台(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静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防治立法已刻不容缓

胡静说,我国土壤承载的生产生活之重在世界范围内是相当罕见的,以人均耕地不足世界一半的水平,实现了到2015年全国粮食总产的“十二连增”。

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加之长期以来重用轻养,我国近年来土壤退化、酸化、盐渍化、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逐年加剧,土壤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镉大米”“铅污染”“砷中毒”等事件,也一次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据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0%、10.4%和11.4%,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土壤超标点位率为21.3%,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超标点位率甚至高达36.3%。

公报指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胡静指出,面对土壤污染状况日益严峻的态势,我国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却明显滞后。

2015年,尽管环保部已完成“土十条”,并提交至国务院审核;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启动了前期工作。但至今,国家层面尚无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散见于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法、固体污染防治法等。

在地方层面上,也只有湖北省于2015年2月1日,通过了我国首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土壤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它不仅是人们的“水缸子”,更是生活的“菜篮子”“米袋子”“房底子”。

2004年,北京宋家庄地铁站施工时,因土壤中残留的有毒物质致使工人晕倒;2013年,湖南“镉大米”事件引起恐慌;2013年,辽宁省锦州市某铁合金企业,违规堆放铬渣,导致近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水质遭受六价铬污染,7个自然村1800眼水井的水不能饮用……

这些都是土壤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活生生的例子。

胡静表示,土壤承载的生产生活功能,使得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到公众健康、食品安全和土地的再开发,相关法律的出台刻不容缓。

原标题:土壤污染严重 法律滞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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