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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附全文)征求意见

2016-03-16 10: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绿色建材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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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实施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相关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联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建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办公室负责提出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发展目标,制定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发布我省绿色建材行业企业准入条件,制定绿色建材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制定发布我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监督、指导部门和各地绿色建材推进工作,考核部门和各地目标完成情况。

(二)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和评价细则,加快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制定发布的产品目录,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我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建立追溯机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保证评价的公平性。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

(三)制定和发布产业准入条件,强化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管理。

研究制定我省主要绿色建材产业企业准入条件,对主要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工艺装备、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生产物耗与能耗、污染物排放发布指导性意见。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推动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烧结类墙体材料等主要建材企业的绿色转型,明确实施要求、评价标准、整改时限、验收要求、后期运行监管措施,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引导我省建材生产企业提升和完善装备设施、强化运行管理、降低物耗和能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生产和产品的绿色化。

(四)加强绿色建材创新能力建设。

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依托,构建和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推进一批绿色建材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完善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的建设。围绕绿色建材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为我省绿色建材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大绿色建材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对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激励政策。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重点开展现有建材企业升级的配套装备制造、工艺技术和运行管理技术的研究,加强工业废弃物、农业副产物再利用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培育,积极引进和消化污染物治理装备和技术,开展绿色建材的新产品开发。在品牌建设上,积极鼓励和扶持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申报四川质量奖和四川名牌产品。以产业链为纽带,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实现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环节的互动与融合。

(五)实施示范应用推广工程。

充分发挥我省已建成的绿色建材示范园区和节能建材示范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加快实施绿色建材产业园区示范、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示范、绿色建材工程应用示范和废弃物协同处置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建材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好的地区,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选择典型城镇和工程项目,开展不同建筑结构体系的绿色建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试点示范以及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积累再生建材应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六)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和发布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为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提供便利。

(七)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

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对发展绿色建材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大对绿色建材产业和应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等方式,引导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绿色建材产业;积极采用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协调落实财政、税收、价格等相关政策,研究可行的奖励办法,鼓励钢结构、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

(八)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九)加强检查与考核。

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建立绿色建材推进的巡视、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全过程目标管理和实施情况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通报批评和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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