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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2016-03-17 09:14来源: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盛运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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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置措施见表3.5-8。

1、炉渣

炉渣是沉结在焚烧炉炉膛底部,必须适时排出的炉渣,包括熔渣、玻璃、陶瓷、金属、可燃物等不均匀混合物组成,炉渣的主要元素为Si、Al、Ca。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与焚烧炉渣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应满足 GB 16889的要求;如进入水泥窑处置,应满足 GB 30485的要求。”。炉渣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中物料衡算,项目炉渣产生量为100吨/天,炉渣年产生量为36500吨。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炉渣供应意向协议》,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全部交由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宿州工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建筑材料生产和经营销售型企业,公司总生产规模为建筑用砖10万砖/天,炉渣消耗量为8万吨/年。因此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全有能力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

2、飞灰

焚烧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主要包括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的脱酸反应产物、废活性炭、未反应完全的Ca(OH)2,及系统内其他环节的烟灰。

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本项目飞灰作为危险废弃物在厂内就地稳定。本项目飞灰的产生量为20t/d、7300t/a;水泥和加湿水的添加率分别约为飞灰重量的10%和30%,因此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量为33.3t/d、12154.5t/a。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城建[2010]61号)要求,经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的焚烧飞灰,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报告书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焚烧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化后,应进一步进行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废活性炭

本项目每年将产生废活性炭约10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回收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利用。

4、生活垃圾、污泥

按照单位人口垃圾产生量按0.5kg/Cap˙d估算,预计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2t/a;污泥量为335t/a,经脱水后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表5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处置措施表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本工程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喷雾反应塔+石灰浆液+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工艺方案加以处理。该系统具有工艺流程流畅简洁、操作简单可靠、运转率高、除尘和脱酸脱有害气体效率高、运行阻力低、运行电耗较少等特点。烟气净化系统主要组成系统:喷雾反应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石灰浆制备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烟气排放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飞灰输送系统。

从余热锅炉来的热烟气从喷雾反应器顶部进入,顶部通道设有导流板,可使烟气呈螺旋状向下运动。旋转雾化器位于喷雾反应器上部,从石灰浆配制系统来的石灰浆进入旋转雾化器,由于雾化器的高速转动, 石灰浆被雾化成微小液滴,该液滴与呈螺旋状向下运动的烟气形成逆流,并被巨大的烟气流裹带着向下运动,在此过程中,石灰浆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HCl、HF、SO2等发生反应,完成酸性气体的脱除。脱酸后携带大量固体颗粒的烟气从吸收塔顶部排出,在脱酸塔出口连接烟道中喷入活性炭,对烟气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等进行有效吸附。然后在布袋除尘器去除烟气中固体颗粒、二噁英、重金属,净化达到排放标准的烟气经引风机排入烟囱。

3.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渗滤液、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废水、地磅栈桥冲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新建的1座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经降温井降温后与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浓水一并回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直接在厂区内回用、不外排,主要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卸料大厅及车辆冲洗用水、地磅栈桥冲洗用水、车间保洁用水、飞灰稳定化用水以及熟石灰制备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3.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3.3.1炉渣

由于炉渣是通过高温焚烧形成的产物,一方面自身具有一定的强度,相当于成品水泥的110号,另一方面高温焚烧彻底,属一般固体废物。炉渣主要是由生活垃圾中不可燃部分组成,是陶瓷和砖石碎片、石头、玻璃、熔渣、铁和其他金属组成的不均匀混合物。其矿物组成较简单,主要为SiO2、CaAl2Si2O8和Al2SiO5,也含少量的CaCO3、CaO和ZnMn2O4等。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与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炉渣供应意向协议》,拟建项目产生的炉渣全部交由宿州市璟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焚烧处理后,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共计44147t/a,其中锅炉飞灰为7300t/a,炉渣36500t/a,垃圾12t/a,污泥335t/a。炉渣能够全部做到综合利用,垃圾和污泥场内就地焚烧处理。因此,项目需就地处置危险废物焚烧飞灰7300t/a,飞灰经稳定化后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154.5t/a;而本项目每年焚烧的生活垃圾量为182500t/a,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进行填理,每年能够减量化的量为138353t/a,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十分明显;同时,焚烧飞灰经稳定化后体积也将大大减少。

因此,项目的实施对于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的要求与效果都能够得到较好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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