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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03-24 10: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物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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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式安排。科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及时充分做好输变电工程和发电机组检修准备,确保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全省电力可靠稳定供应。(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省重点项目、重大市政工程涉及跨越输电线路施工方案的,提前与电网企业对接施工方案。(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重点项目办)

(七)调度管理。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对未按照停机计划工期及时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或未按照调度命令稳定运行的发电机组,造成少发电量损失由企业承担,后期不再安排补发或交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八)加强监测。督促发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规范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及时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并开展运行监测,确保燃煤发电机组稳定实现超低排放。(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九)督导考核。将各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对按期或提前完成改造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达到排放限值制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停产、关闭等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环保厅)

附件:河南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改造计划表

河南超低排放

延伸阅读:

福建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一图读懂《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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