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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治理的PPP模式 来自韩国的PPP经验

2016-04-14 15:04来源:经济网作者:乔宠如 寇佳丽关键词:污泥处置污水处理环境科学学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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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段时间,投资于环境治理、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绿色产业的资金太少,绿色项目的融资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原因就在于,许多绿色项目的盈利不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说。

他指出,未来每年的绿色投资需求约在2万亿至4万亿元人民币之间,而政府财政每年只能拿出3000亿元左右投资于绿色产业。“必须尽快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动员和激励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我国经济、能源结构的绿色化转型。”

为了吸引资金进入环保领域,2014年,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广PPP。“PPP主要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然也包括环境领域。我们能够感觉到,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现在都对PPP非常重视,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储备了相当数量的PPP项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说。

他还告诉《经济》记者,尽管储备数量不小,但截至目前,项目签约率却“不是特别理想”,仅在10%左右。

究其原因,苏明认为,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于观望阶段。“民营企业的一个普遍担忧是,地方政府领导不断更换,本届领导定的项目,下届的领导会不会认?”

PPP专家、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王守清也有此感受。他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中央政府各部委针对PPP模式的推广和实施已推出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考虑到现行法律制度中仍有部分阻碍PPP推行的制度,如土地招拍挂制度、税收制度等,而PPP项目周期一般又长达10年到30年,“靠三四年一修的短期规章政策文件来规范,在政府信用不足时不能给投资者足够的信心,确实有必要制订一部专门法律”。

针对于此,苏明表示,财政部正在积极调研、加快推进PPP立法的相关工作,意图通过高层次立法,全面规范PPP项目的审批流程、管理程序、政企核心权利义务、合同框架和风险分担原则、退出机制以及纠纷处理机制等。“我认为,有了法律,民营资本的担忧就会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为下一步推广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苏明说。

来自韩国的PPP经验

在韩国,不仅污泥能被变废为宝,经过处理的污水更是能够达到一级标准,甚至可以满足其一级保护动物水獭的生存要求。

为什么韩国能够做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他们的环保资金特别充裕吗?

韩国大邱环境公团理事长尹瑢文告诉《经济》记者,在韩国,污泥等有机废弃物的处置也曾经十分原始粗陋。“韩国三面是海,国土面积10万平方公里,跟中国的浙江省差不多。但是国土的70%都是山地,所以居住、农业、工业生产活动都要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解决。”为了降低成本,韩国曾经将有机废弃物直接运入海中,最终付出了严重的海洋污染和大面积赤潮等环境代价。

2006年伦敦协议生效后,韩国逐渐减少了海洋排污,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将干燥燃料化确定为污泥等有机废弃物处置的主要策略。2012年,有机废弃物的海洋排污行为被全面禁止,此后,大约70%的污泥被转化成了发电燃料。

“污泥脱水是很难的。含水率在95%左右的污泥,看上去就已经非常干了。在污泥干化处理领域,我也了解了很多技术,但不是成本太高就是技术还不成熟。”赵华林了解到,韩国政府规定,只有含水率在10%以下的污泥,才能被送往电站焚烧发电。“听了这个技术,我认为确实非常值得借鉴。”

但在尹瑢文看来,技术固然重要,更重要的却是推动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的“成功担保制”。

他告诉《经济》记者,所谓“成功担保制”,主要面向国家认定的环境技术企业。在这一制度情境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允许这些企业垫资建立使用新技术的环保设施,并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对设施的稳定性能进行考核,考核过关后,政府再支付工程款和协议约定代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项目没有满足考核指标,承建企业必须在一年之内对设施进行调整并完成指标。如果考核过关,则政府正常履约,如果一年内不能完成,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拆迁并将建设区域恢复原样。

原标题:污泥治理的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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