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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陕西省六大环境监测网建设

2016-04-29 14:02来源:陕西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三问关键词:环境监测空气质量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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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警是环境监测的重要职能,环境监测及时、到位,才能将环保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方案》提出要强化风险评估与预警,定期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实施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对于目前有些地方或企业私自篡改环保监测数据行为,《方案》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提出要强化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职能,建立监测与管理联动的测管协同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性监督监测;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加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在环保监测数据的利用上,《方案》还提出了测管联动可追责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管理协同机制,使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有效支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环境保护巡察、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工作,实现污染源监测与环境监督执法协同联动。

三问:环境信息咋知道?

打开陕西省环保厅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陕西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发布平台”、“污染源环境监管”……诸多环境监测信息平台的建立,让公众随时可以了解到自己身边的环境状况。

随着公众对环境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期待着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各类环境监测信息。为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方案》提出,要实现“数据可靠能共享”,全面施行依法依标准监测,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发布机制,由各级环保部门统一、及时、准确发布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监测信息。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类环境监测信息的追求与渴望,《方案》要求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共建共享、授权使用”的原则,依托省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集成环保、气象、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卫计、林业、公安、质检、测绘等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监测数据,建设互联共享、自动分析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数据资源体系。

为更好地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方案》还要求在强化政府新闻发布、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以扩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面。

同时,为保障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方案》还提出要规范和健全政府环境监测机构,加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投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科研与技术创新,培育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管理,广泛凝聚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的共识,以有效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原标题:陕西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三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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