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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6-05-31 15: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电能替代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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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已经下发。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城区范围内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的指导意见

电能是清洁、高效、便捷的二次能源,提高清洁电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助推江西绿色崛起,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措施。为加快推进我省电能替代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在城乡居民生活和第一、二、三产业中通过煤炭、燃油和木材散烧获得能量的方式依然存在。经初步统计,全省目前在役燃煤锅炉约3600台,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约占90%以上;制茶、烤烟燃柴、港口停泊燃油等情况仍较普遍。这种能源供给方式不仅效率偏低、安全隐患高,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丰常大。

电能作为清洁能源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型发电机组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机组提供,在能效水平、综合效益和环保达标排放上均优于散烧方式。推广电能替代可显著减少因直接散烧带来的污染物排放,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产品质量,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电气化水平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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