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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节能减排

2016-06-21 14:45来源:深圳特区报关键词:节能减排节能低碳改造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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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发改局获悉,南山区召集辖区企业代表召开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宣讲会,表示对于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此积极引导企业走向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根据实施细则,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将实行事后资助形式,对有关节能减排的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项目、费用和奖励支持。其中,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最高资助100万元;对用能单位根据年节电量,最高资助200万元;对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的企业,则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为区内获得国家、省、市级新能源、节能减排或循环经济资助项目的企业,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资助,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而对于碳配额盈余企业、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相关单位也将提供10万至50万不等的资金支持。辖区企业资源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原标题:能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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