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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016-07-04 14:4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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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利用工程

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等再制造为重点,推进再制造规模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支持再制造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实施一批再制造示范项目。推动再制造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再制造产品连锁示范店和售后服务点。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创建一批“城市矿产”、“城市油田”、“城市棉田”。探索实施“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引导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板、动力蓄电池、碳纤维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兴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项目。

第六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以大宗固体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为重点,加快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利用钢渣、矿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生产高性能胶凝材料和节能建筑部品。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项目。加强林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林业“三剩物”提取化学品及精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推动园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工艺品开发、食用菌基料开发、枝叶花草肥料化和能源化开发等示范项目。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再生填料和建材项目。

第七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加快推进舟山市国家海水淡化试点城市和洞头县鹿西乡(岛)国家海水淡化试点海岛建设方案支撑项目,建设一批海水直接利用工程和海水淡化示范工程项目。加快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开展海水淡化和海水淡化预处理的膜材料与膜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围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和分质供水工程项目,鼓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内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提高社会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第八节绿色消费促进工程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绿色产品生产与消费,引导建设节能环保汽车、节能环保高性能电池、高效照明产品、节能门窗等节能产品项目,鼓励建设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生产项目。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促进绿色消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加快推动相应的绿色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绿色采购,推广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第九节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工程

落实《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与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以废旧钢铁、废旧塑料、废旧橡胶、废旧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技术,机械产品再制造损伤检测、体积修复等再制造技术,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为重点,开展循环经济科技攻关,加快实现产业化。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应用,围绕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和皮革、热力发电、畜禽养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推进污水污泥综合处理、企业清洁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处理、园区产业链构建、废旧物品资源化处置、废弃物综合处置等技术应用项目。

第十节循环经济能力升级工程

围绕“互联网+”、信息化,加强管理监督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涵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资源利用、重点项目、先进技术等资源环境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循环经济的信息化平台管理。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谋划推进循环经济培训项目,培育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和服务机构。

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

进一步完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编制实施本级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任务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把循环经济评价主要指标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计划。

第二节完善法规政策

加快循环经济地方法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纺织品、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等领域的配套法规。落实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税收、价格、财政等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着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通过PPP、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循环经济。

第三节优化项目管理

加强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和滚动实施管理,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服务。完善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实现对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各类示范试点重点支撑项目的网上实时动态监管。

第四节完善监测评价

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废弃物产生的监测分析。探索建立以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为重点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主要物质资源消费量的测算方法和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城市循环发展指数等综合性评价方法,发布不同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价。

第五节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国内外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营造促进循环发展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参与。把循环发展的有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高校和职业院校循环经济学科建设,重视循环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逐步健全循环经济协会等相关的社会民间组织,共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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