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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环境风险可控 清洁焚烧走出“邻避”

2016-07-05 14:23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刘喆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厂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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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场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监管、提高运行水平、保障公众利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宣贯会”,在北京召开了。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于2015年 10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宣贯会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实践以及运行监管标准的实施意义,进行了专家解读和现场的行业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境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该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郭祥信,分别对该标准进行了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的解读。与会的行业专家白良成及北京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主任皮猛,与参会的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建设、运营、监管企业,就行业发展以及清洁焚烧技术,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运营水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宏毅表示,我国城市垃圾焚烧事业在近30年的时间,取得了巨大进展。“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亿元。2015年我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73%,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了66.8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是21.6 万吨/日。可以说,焚烧处理方式占比为1/3。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无论是数量还是运行水平上都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围绕垃圾焚烧的群体邻避事件时有发生,并有从东南沿海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鉴于邻避效应问题,公众利益诉求表达、参与、补偿机制的不完善等因素,给垃圾焚烧选址造成了很大困难。

就我国垃圾焚烧现有运行水平来看,既有3A级标杆企业,也有不入流或非主流的焚烧技术在扰乱产业发展。加上一些需要化解过剩产能行业的诉求,从不同渠道和领域,也影响了垃圾焚烧既有高端产业的能力内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意见》,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公众客观认识垃圾处理。在这种情势下,地方政府也要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提前谋划,从容应对公众“邻避”反应。同时更需要垃圾焚烧行业加强对既有运营设施的日常监管,高标准建设运营,全面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建设清洁焚烧企业信用体系。

严格日常监管保障清洁焚烧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郭祥信介绍,垃圾焚烧的重点监管环节分别是: 垃圾进厂计量;垃圾焚烧炉燃烧工况;垃圾焚烧炉的起炉和停炉;烟气净化系统运行工况;烟气净化中和剂、吸收剂和吸附剂消耗量;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仪器的校验和标定;飞灰处理;渗沥液处理。

垃圾计量是垃圾焚烧厂的重要环节,与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密切相关,因此对垃圾计量准确性的监管是必要的。垃圾计量监管主要包括计量设备的定期标定、计量清单的核准签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垃圾储料坑中的垃圾散发出的臭味问题,也是民众反应强烈的。因此监管工作应以臭味控制和安全操作为重点,要加强垃圾卸料和储料坑的规范作业和管理,以排风除臭和渗沥液导排为重点。

为保障烟气达标排放,焚烧炉启炉时炉膛温度不能上升太快,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炉内耐火材料和隔热材料。在炉膛温度达到850℃之前不能输送垃圾,否则会造成燃烧不完全而使排放超标。消石灰、尿素(或氨水)和活性炭是用来去除烟气中酸性气体、重金属和二恶英等主要有害物的材料,其质量和用量直接影响反应效率和净化效果,因此监管人员要对采购的消石灰、尿素(或氨水)和活性炭把好质量关,控制使用量。其中活性炭的填充密度每立方米在400~500千克,比表面积为每克要大于900平方米,同时要符合粒径要求。

垃圾焚烧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我国资深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专家白良成认为,垃圾焚烧环境风险是可控的。他分析指出,烟气污染物、恶臭、飞灰、渗沥液、噪声强度等是污染物控制的几个要素,在线检测仪器仪表的精度、准确度、投入率、定期标定要按规定配置,这是基本的保障。所以,系统设备的建设适宜性,适配的工程设计,制造工艺和标准运行管理,是运行可靠的保障和环境质量可控的前提。

白良成认为,制订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基本原则,一是保证人体健康的可受纳量加上工程安全余量;二是环境许可容量;三是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具体方法可以是梯度的:以国标为底线;以各省规定和环评批复指标为基础;制订有适宜冗余度,能确保达标排放的厂级控制指标。

今后,可以建立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分级制度和可靠性评价指标,注重设备寿命期管理(技术寿命、经济寿命、物质寿命、使用寿命);推行设备完好率,热工仪表/控制装置完好率、合格率与投入率等指标管理。

原标题:清洁焚烧走出“邻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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