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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016-07-08 08: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节能改造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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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

(二十七)完善减排价格机制。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不断健全和推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完善居民用电、用气、用水等阶梯价格机制和政策。(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电力、钢铁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培育一批第三方治理骨干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二十九)探索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探索建立初始用能权分配和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提出用能权交易规则,明确交易要素、交易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合理核定排污权,完善排污权出让管理制度,加强交易管理,激活交易市场。完善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中心的排污企业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

(三十一)加快推进水权交易试点。根据《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推进东江流域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基础研究,争取出台《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省水利厅)

七、加强监管

(三十二)加大监管减排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对减排重点工程的督查督办,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动环保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环保案件处理协作机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环保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造纸、印染、火电、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污染物监控数字化、实时化、精确化。(省环境保护厅)

(三十三)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绿色生态”,提升节能减排监测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能耗和污染源减排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持续推动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年内力争实现全省各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全覆盖并与省能源管理中心平台互联互通、600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构建监测、监察联动工作链。(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十四)强化部门协作。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经济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各有关部门)

(三十五)开展督查考核。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责任考核,优化整合环保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考核不过关的市,按规定予以问责,并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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