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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提标争议 换“马甲”还是打“补丁”

2016-07-14 08:58来源:中国环保在线关键词: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水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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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正在被妖魔化。”面对相关媒体的提问,珠海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方晔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一些污水处理厂业内人士的认同。

业内人士认为的“妖魔化”,出自2016年2月一家媒体评论文章《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以治理污染为本职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成了超标排污大户。而治本之策,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文章点出了提标问题。

为反驳上述文章,中国环境科学院原副院长夏青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连发三篇评论,认为“提高排放标准不是治本之策”。反驳文章在环保圈内大量转发,成一时热点。紧随其后,一份信函被递送到环保部主要领导的案前,此信出自一家环保企业。“污水处理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上述信函写道。

自此,一场大规模的“提标”争论在行业内掀起。截至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升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相关意见已汇总至标准修订者,等待环保部会议讨论通过。

污水处理厂“不治污”?

事实上,这场争论的起因是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排放标准编制组称,当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量、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达到67.6%、37.6%和57.0%,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控制对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作用。

编制组介绍,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30年达到约600亿吨,是当前的1.6倍,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氨氮在2030年将比当前增长约33%。因此,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而现行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偏少。”“除COD、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外,由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还部分接纳工业废水,排放废水中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问题不容忽视。”编制组说。之后,有环保企业致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称目前的状况是“污水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

碧水源董事长文剑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已经远超水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现有污水厂出水如按国家一级A标准控制,仍属于劣五类(氧化还原电位小于-200—50mv,氨氮8—15mg/L),是城市黑臭水体的主要根源之一。新标准的出台是推动供给侧创新升级的催化剂,能够彻底扭转建成一个污水厂即沦为一个新的污染源的不利局面。

提标“靴子”引争议

有着不同观点的,源自环保业界资深人士薛涛。在薛涛看来,污水厂可能提标到四类水的消息,像又一只已经被预料的靴子,被预料地投入在湖中,又掀起被预料的争议水花。这一切之熟悉,因为与六年前的一级A之水花几无二致,无论如何,争议依然会争议,推进依然被推进。因为作为中国特色的央地分级管理制度,采用明确的标准来抓落实是中央政府政策执行上最具保障因而最易采用的手段。

薛涛进而指出,单从技术指标角度,因为尚未到标准发布环节,有些争议其实言之尚早,但总是离不开以下指标:诚如氨氮、总磷指标尤其是总氮,如果按照地表四类水,都是极其严苛的参数,意味着更高的投入;如果混杂工业废水进水的污水厂COD要做到30mg/l以下,则必须通过昂贵的高级氧化来去除或者活性炭吸附;还有就是如何能够稳定BOD在6mg/l以下也很不容易。而SS和大肠杆菌,虽然在目前的四类水体标准中前者没找到参考出处而后者却放宽要求,但我们很难预想新的排放标准会在此项要求上比一级A的标准下降。此外,在水处理膜技术发展到今天,所有的技术性争议,推导到最后,无怪乎都落在成本两字。

提及成本,薛涛进而指出,成本其实又可以作为镜子的两面来看,这边厢政府的高投入,就是那边厢环保产业(尤其是MBR企业)的盛宴,从积极面而言,我们的环保产业,刚刚告别了几十年来的低标准低价低质的畸形生存状态,也就这几年才迎来了真正发展的黄金机会。标准的提高,无疑会带动我国的环保产业的发展,值得留意的是,由于技术更加复杂,对专业化运营的要求会更加提高,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也会在此找到商机。

提标还是不提标?

客观来看,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总体上并不矛盾,只不过是由谁来做、做多少的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通过标准的提升和引领,倒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改善我国污水处理行业供给侧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实际出发,在国家统筹的前提下强化地方标准,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城乡水环境的整治力度,彻底治理城市和乡村的黑臭水体。

之所以要提升污水处理厂标准,可以从一组数字的对比中发现问题。一方面,截至2015年底,我国城镇污水的日处理能力达到1.82亿吨,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另一方面,全国地表水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都在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住建部和环保部2016年2月联合公布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显示,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共排查出218座城市的黑臭水体1861个。

这说明,我国目前虽已形成巨大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但全国的水环境状况依然很难令人满意。这是由于13年前制定的标准考虑了当时的环境容量,而经过这么多年发展我国环境容量已经逐渐逼近上限,仅靠水体自净能力已经难以完全消除污染;今天污水处理厂即使“达标”排放,也难以彻底改善水环境。因此,迫切需要“提标”,解决标准落后于现实的矛盾。

当然,从全局来看,改善水生态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光靠污水处理厂“提标”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既要有地方的重视和财力支持,保障污水处理厂得到良好的建设、运营,完成提标升级改造;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保障所有的污水都能得到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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