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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蓝天工程 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附项目表)

2016-07-15 08: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废气排放燃煤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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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扬尘污染防治

32.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4〕83号),建筑施工(含拆迁、市政施工)工地必须落实“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市政施工禁止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使用高污染燃料、搅拌石灰土。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公路建设和运输扬尘防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豫交文〔2015〕239号)要求,全面落实围挡、覆盖、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硬化措施,实行分段做法、择时作业和湿法作业,严查在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专线旅游公路和农村公路两侧交通管控区域内肆意焚烧垃圾、落叶的违法行为,对公路建设和道路运输扬尘实施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裸露土方扬尘防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市区内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裸露土地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者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裸露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矿产开采扬尘防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吸尘钻孔、封闭破碎、带水作业、防尘装卸、密闭运输、洒水保洁、及时绿化的要求,对开采、运输、尾矿库以及整个矿区局部环境的扬尘实施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36.河渠施工扬尘防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水利、景观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分段作业、封闭施工、密闭运输、洒水降尘、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护岸绿化等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园林绿化扬尘防治。制定洛阳市园林绿化扬尘防治规定和有关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城市园林绿化扬尘实施整治。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加强散流体运输监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分区划片、联合执法、各负其责、责任倒查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开展城管、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动执法,对超载超速、未采取密闭措施、无“三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通行证)运输、无牌套牌等具有违法行为的散流体车辆依法查处,减少散流体车辆运输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39.城市区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按照《2014—2016年城市区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计划》,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达到生产密闭作业、除尘设施完善、地面全部硬化、物料围挡覆盖、物料密闭传输、冲洗设施健全的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相关城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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