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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该何去何从?速速进来 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这里!

2016-07-19 11:10来源:利世环境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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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资源消耗量迅速增长,废弃物产生量急剧增多,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如何有效地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垃圾处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的一些国家,它们在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1德国:视环保问题为仅次于就业的第二大问题

德国是公认的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垃圾处理的封闭式生态系统早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早前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的德国人把环保问题视为仅次于就业的国内第二大问题,所以全民重视是德国垃圾处理成功的基础。在德国,每个公民都必须对垃圾严格分类,小区的垃圾点都有几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比如,棕色垃圾桶装有机垃圾、黄色垃圾桶装轻型包装垃圾、白色垃圾桶装透明无色的玻璃制品、绿色垃圾桶装有色玻璃。并且考虑到噪声污染,装玻璃的垃圾桶统一安放在专门的回收区。小区里一般没有公共垃圾桶,通常是每栋楼有专属的垃圾点。在一些地方,垃圾桶还会被作为私人物品,可能还会上锁。

德国的城市政府每年会印发专门的《垃圾分类说明》和《垃圾清运时间表》,并挨家挨户投到各家邮箱。清运车辆会按照时间表,到居民区收运各种垃圾。“环境警察”也会不定时抽查。另外,德国还实行塑料瓶和易拉罐回收押金制。为了保证尽快有效回收这些瓶罐,在居民购买瓶/罐装水、饮料时,会在价格里提前征收瓶罐押金。消费者将空瓶罐丢进机器之后,会返回之前的押金。另外,德国的垃圾填埋比例很小,生活垃圾要先进行焚烧处理才能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的基本上都是灰渣。即便如此,随着循环利用的比例越来越高,德国的垃圾焚烧厂甚至面临着无垃圾可烧的局面。

1996年10月,德国政府颁布了《循环经济法与废弃物处理法》,并首次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之中,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对废弃物处理的观念。该法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和“全民责任”,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从摇篮到墓地”的管理。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直到产品的生命终结而进行的废弃物处理,必须贯彻始终。同时,消费者必须遵照法律规定进行废弃物处理。在整体法律框架搭建好后,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比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荷兰: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到极致

荷兰是最早开始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也是垃圾处理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在荷兰,人们已经养成习惯,把生活垃圾和可回收的纸张塑料等分类装袋,在每周固定时间由不同的回收公司上门收取。对于大件的固体垃圾和杂物,市政厅会组织在社区里进行大件垃圾回收活动(荷兰人称之为“垃圾日”),在这一天,居民们通常会把家里彻底清理一遍。

这种活动,通常是由市政府和资源回收公司联合举行,一般是在周末,在社区一个空旷的地方,临时设置若干巨大的垃圾箱,居民们也是全家出动,车载手提,把清理出的无用物品和大型垃圾,统统运到活动场地,按照分类抛到不同的垃圾箱内。在荷兰,社区里的生活垃圾箱每天清晨由垃圾车回收,同时定期会有清理车来给这些垃圾箱逐一清洗消毒。频繁的清理和定期的消毒处理,荷兰的垃圾箱基本上没有什么异味儿,所以丢弃生活垃圾时也不会因为难闻的味道而远离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在荷兰,环卫工和其他为市政厅工作的职员一样,属于公务员类别,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去做的,所以荷兰的环卫工人工作十分认真细心,保证了垃圾的快速、有效、正确处理。

3瑞典: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实现垃圾减量化

在瑞典,人们自觉地保护环境,科学合理地处理各种生活垃圾。政府对国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瑞典大多数家庭有很多垃圾桶用于存放不同种类的垃圾:电池、生物可分解物、木质材料要分类;有色玻璃和其他玻璃要分类;铝和其他金属要分类;新闻纸和硬纸盒也要分类,这两种纸以外的纸则属另外一类。此外,瑞典人对这些垃圾细致分类之前还要进行清洗,因为有奶渍的牛奶盒不能回收,带有标签的金属罐也不能回收。瑞典有专门的垃圾收集服务者,但他们只收集特定的垃圾,一般是生物可分解的剩菜残羹。对于没有被收集的垃圾,瑞典政府在大多数的社区设立垃圾收集中心,在其中放置许多标有颜色标识的垃圾容器,以方便人们将已经分好类的垃圾投入专用的垃圾容器。如果没有提前分类,扔垃圾时就会犯难,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人们进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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