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广东省环保厅发布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信息的函

2016-07-21 11: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建设项目广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实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印发了《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环〔2013〕58号)、《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通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粤环办函〔2013〕235号)等文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开设专栏、强化监督;制定了《广东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方案(试行)》,在网站界面、操作流程、数据标准、上下级数据交换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我厅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开设 “污染源监管信息目录”专栏,下设污染源信息公开指南、相关法规文件、公开目录导航等相关子栏目;公开目录导航中具体涵盖环发〔2013〕74号规定的8大类31项信息公开内容。截止目前,已初步完成8大项24小项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省除韶关、清远市之外,其余19个地级市及顺德区均已明确责任分工,并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其中深圳、汕尾两市制度建设工作突出,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深圳市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汕尾市制定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区县级环保部门中,仅极少数地区明确分工、开设专栏,并开始公示;大多数地区由于经费紧张、专业人员缺乏等原因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另有少数区县借助地市级平台进行公示。

四、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广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按时上线运行,企业自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地市初评环节为1月16日至2月19日,2月20日至3月11日组织19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开展了省厅初评工作,经4月1日省重点污染源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后,并于4月14日发文征求了各市环保部门、省级参评企业意见,企业反馈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5日,地市复核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5月2日,省厅复核于5月3日开始,环监局局务会议于5月26日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复核审查,厅务会议于5月30日对复核结果进行了审议。根据厅务会议的审议意见,环监局本着实事求是、精准评价的原则,再次对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省厅复核结果与企业反馈意见、地市复核意见差异较大的企业进行了复审,拟征求省发革委、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监广东监管局等意见,再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19日

原标题: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信息的函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