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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出手约束PPP项目合同中地方政府履约行为

2016-07-26 08:27来源:中国环境新闻作者:崔煜晨关键词:PPPPPP项目财政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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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项目民间资本想进却进不去,有的项目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民营企业投资收益,民间资本因此持币观望。“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执行秘书长马辉此前分析认为,支付机制不健全、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是导致民间投资在环保行业下滑的重要因素。

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办法》中得到体现,其采购条件中规定要依法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依法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同时,《办法》对低价竞争和信息公开也高度关注。

此前,决策层的不少文件和动作已经说明其关注到了投资“国进民退”、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比如,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其中,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市场反映的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困难多、阻力大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民间投资不能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财政补助、土地供应、贷款贴息、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在PPP等模式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的进程中,可以期待程序公平,但更重要的是依靠企业自身实力。”薛涛介绍说。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民营企业可以占有PPP项目的一席之地。国企可与民企形成生态合作关系,国企找到有效率的民企参与项目,提升整体的服务,将项目机会和合作共赢最大化,有实力的民企依然会获得PPP项目应得的部分。

近日公布的《意见》中,社会资本包括央企、异地国企和民企在内。有分析认为,《意见》以最高规格出台表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靠“间接融资”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也走到了尽头。一方面,国企债务率已经很高;另一方面,银行坏账大幅上升。在这种背景下,大量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因此,《意见》提出,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有助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认为,《意见》在特许经营和PPP领域释放的重大政策信号。首先,对企业投资趋宽,而对政府投资趋严。对于经营性的特许经营或PPP项目而言,政府方出资可能会趋紧。其次,特许经营和PPP项目比较头疼的融资问题将有望缓解,而信息公开、项目监管等环节则会逐步走上轨道。第三,特许经营模式不会退出历史舞台,最大的可能是与政府购买服务并列成为PPP(广义)的两类主要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性质的项目。

原标题:财政部拟出手约束PPP项目合同中地方政府履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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