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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芬兰的智慧城市建设对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的思考

2016-07-27 10:39来源:新华网关键词:智慧城市节能环保芬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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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五"中芬生态智慧合作战略的初步建议

2015年,是中芬建交65周年的重大外交契机,同时是我国"十三五"期间中芬合作的战略元年。中方充分引导芬兰大选之后的芬兰政府企业力量深度参与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化发展,从部际间的政府合作入手,结合已有的经验,提出下一个五年中芬生态智慧合作的初步建议。考虑在不同建筑气候区、不同城市规模(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同片区类型(新城、改造)和不同城市区位(内陆、滨水、交通枢纽)等,开展生态智慧应用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工作。

5.1 智慧共享,部际协作

上一个五年,通过自上至下的中芬生态智慧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结合我国推进智慧城市的发展战略,应加强既有数据的集成共享、建立有效的知识学习、经验总结和模式开发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强部际间协作。城市片区级试点示范,融合多个职能部门,在部际层面形成协作机制,有助于推进地方的试点工作。当前,商务部、科技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均在中芬合作中推进经贸往来、技术创新和建筑环境改善等。而这些方面在片区开发中,均是试点示范的重点,通过部际协作,解决或有效处置接口的问题,对于试点示范创新改革有重大的政策启示、对于地方城市获取国际合作价值有良好的渠道契机。

5.2 资源整合,方案开发

芬兰对华合作,自上至下全面展开,有各级政府间、企业间、高校间和社会组织行业间等(如中芬(金桥)创新中心体系等)。它们是推进中芬合作的关键性主体单元。在实现智慧共享的同时,解决信息不对称,也是当前面临的关键性症结,资源整合难度大。因此,应注重信息公开和资源整合,让更多地主体能够低综合成本地参与到中芬合作之中。针对政府投资性项目,将可以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项目,向平台发布,支持和鼓励中芬各方和合作方共同参与开发。与此同时,试点示范区的开发,需要集成性地有效方案,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芬兰系技术推介和产品营销,应当通过中芬咨询力量形成有效地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于试点示范区域,针对不同开发主体需要,设计不同深度和广度的综合方案(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投资模式和收益分配等),并有效地考虑技术经济成本。构建有弹性和风险可控的一揽子决策工具。

5.3 金融创新,实施有效

现阶段,依托国际合作争取国外直接资金支持,比较困难。我国的总体经济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从与OECD等国家的外交思路上分析,改革开发后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的模式,基本被当前普遍的合作性技术输出和能力建设所替代。但是,试点示范区域的开发,从部委到地方城市,仍对融资有期待,中芬国际合作同样如此。因此,金融创新是必要的,特别是在项目启动的前期,更需要公共资金的注入,以此来带动私有资本的参与。中芬金融创新应从公私合营模式出发,这符合我国当前的金融政策,至少为保障顶层设计的执行提供最基础的保障。与此同时,在项目建设层面,挖掘公私合营的项目空间,挖掘市场参与的力度。"一带一路",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推进国际间合作的区域战略,国家层面在积极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和海上丝绸之路银行等融资性平台,这是继2010年倡导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更为多元化的创新性举措。2015年3月,芬兰正式宣布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这为中芬在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创新提供了融资窗口。在中国开展的中芬生态智慧试点示范,应坚持考虑引入国家性投资支持,将项目设计为符合"一带一路"战略内涵、融资效益前景良好的适合投资项目。

5.4 合作开发,互惠互利

中国现在正处于城镇化的稳步增长通道中,进程将持续10-20年。从建设领域来看,我国每年新建建筑超过20亿平米,既有建筑改造4-5亿平米。中国是芬兰开展生态智慧城市级项目最适合的合作伙伴。按照传统粗放的建设方式和节能标准,完成新型城镇化的既定目标,能耗缺口是2013年总能耗的1.36倍,建筑不节能导致的碳排放费用超过1300亿元。这些都是中国城市与建筑面临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在世界发达国家能源消费转型的背景下,挑战将比预想来临得更早。面对如此大体量的城市建设和严峻的资源环境经济挑战,坚持合作开发,双向投入,芬兰参与中国建设的积极性和对市场的理解水平将会极大地提升,并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常规经验表明,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初期存在较高的技术成本,伴随市场化之后,边际成本下降。如果在开发初期,就确立适宜性技术示范和量产扩散孵化的思路与计划,应用符合中国市场需要和接受能力的生态智慧技术,可以缩短边际成本降低的周期,快速实现互惠互利。

5.5 产城联动,市场接受

我国现有的国际生态城项目,普遍发现增量成本较高,部分生态智慧技术应用后续运营困难,收益回收期冗长。与此同时,部分新城产业支撑不足,居住性地产开发倾向显著,导致入住率不高、片区综合发展滞后等严重问题。因此,中芬生态智慧合作,应坚持产城融合的思路,产业和居住应联动起来,规划编制中应做好前期研究,设计有效的产业导入;与此同时,发挥中芬合作的优势,着力从商贸合作和投资项目出发,在试点示范区域引进或合资建设中芬企业群、孵化器和综合服务设施,必须有良好的产业配套,才可能长期争取到芬兰政企的持续性关注和扶持,将项目试点做成多期,不断孵化培育,以致争取成为有效的国际合作样板。与此同时,试点示范开发应坚持技术经济分析,从片区总体把握增量成本和适宜技术的应用,建立增量成本可控、经济性、宜居宜业性统一的示范区,并致力于构建市场层面可持续的复制模式、成本层面业主接受的销售模式。2014年11月,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和芬兰设计师协会主导,在在深圳福田保税区内设立深圳中芬设计园,这是我国首个由中外合作、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的设计文化基地,共同打造、建立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5.6 共对挑战,持续创新

全球城市面临的挑战日趋深刻,中国城市问题突出表现在水资源短缺、空气质量下降、交通拥堵严重、能源供给转型、生态环境脆弱、公共卫生负担沉重和建筑更新等,特别是在世界经济景气性不足的宏观背景下,城市的外部性问题的处置更为困难。而芬兰也面临欧洲经济危机和本国经济下滑的现状,芬兰新任总体席比拉指出要在未来10内创造20万个新工作机会,扭转衰退的芬兰经济。而且芬兰国内也在广泛开展城市建设实践来应对挑战。城市文明兴起,农业的健康可持续,面临风险。2014年9月,芬兰农林部和中国农业部在河北张家口研究"中芬示范农场项目",论证在燕麦、奶业、农机等领域,特别是燕麦品种引进、试验、推广、农机的耕种以及加工等的合作可能性。因此,建立共对挑战的战略思维与机制,在中芬试点示范中不断坚持规划、建设、运营和投资创新,为世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地综合解决方案。

六、结语

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是引导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向低碳可持续转型的重要实验场,国内新城和既有城区改造,迫切需要遵行引入、适应和集成创新等全生命周期的路径将芬兰的先进生产力在中国城区建设中进行转化。在中国建设有世界影响力、极具推广性的中芬城市模式,对于双边合作具有广泛潜力和生命力。自2009年,中国开始推进低碳生态城市转型,超过98.2%城市政府正式将生态城市建设作为城市战略(截止2012年底);自2011年智慧城市被引入到中国,截止2015年4月,国家批准的智慧试点示范城市(区)超过200座。芬兰参与到中国的生态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坚实的基础。面向下一个五年,坚持六大策略方向,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双边共同繁荣。

原标题:芬兰的智慧城市建设对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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