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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的通知

2016-07-27 15: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黑臭水体环境保护江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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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

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验收评分80分以上的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评分60-79分的企业被认定为“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对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的企业,将支持其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对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支持其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方向。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管,各市、区应将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纳入节能、环保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引导和规范企业的清洁生产行为。对不按规定开展清洁化改造的企业,环保部门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暂缓受理其增资扩产或改建项目的环评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深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合作

加强与香港合作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动江门的港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项目,支持企业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实地评估项目、示范项目等资助资金,支持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制造业或供应链标志企业,加强推动企业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清洁生产技术与信息交流。

(五)加强清洁生产宣传与培训

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举办各领域、各行业的清洁生产知识培训或清洁生产技术推广会。每年不定期组织举办清洁生产技术推广会议或研讨会,宣传清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发展趋势,介绍清洁生产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经验。切实抓好政府、技术服务单位、企业三个层次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建立一支以节能环保为主、各行业领域为辅的清洁生产专家队伍,分行业、分层次推进企业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使其掌握清洁生产知识,深化清洁生产理念。

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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