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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启动主城区大气防治“月清百污”专项攻坚行动

2016-08-08 09:24来源:河北新闻网作者:赵耀光关键词:VOCs建筑垃圾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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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市城区重点管控区污染源治理工作,深度改善空气质量,廊坊市从7月下旬开始,在市主城区持续开展“月清百污”专项攻坚行动。

廊坊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春元介绍,“月清百污”专项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市主城区工地尘、道路尘、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土小企业等各类污染源实施强力整改、强力取缔,实现对污染源的常态化监管和综合整治,并确保各类污染源不再反弹,巩固和深化防治成果。该行动按月组织实施,每月确定100个污染源清单,开展一次专项攻坚行动。首次专项攻坚行动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25日,后续专项攻坚行动顺序依次连续进行。

据了解,首批确定的100个污染源包括:建筑工地扬尘、裸露土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扬尘、VOCs排放源、小作坊烟尘排放源、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等。首批清单的任务中,涉及市建设局16个、市综合执法局35个、广阳区19个、安次区11个、廊坊开发区19个。行动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源在土方施工阶段、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达不到扬尘治理标准的,对其进行停工整改;裸露土地类污染源要求全部硬化苫盖和绿化;建筑垃圾类须彻底清理,不得反复;钣金喷漆、印刷作业、露天切割、露天焊接类污染小企业,无环保手续的一律取缔,有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的,一律停业整改,直至完成治理,验收后方可复工;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室内经营餐饮业,无环保手续的,一律取缔,有相关环保手续无油烟净化装置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达标或反复一次以上的,一律停业。

强力推进落实,对未按时完成污染源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廊坊市将由PM2.5专家组提出证据,督察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对污染源出现反复或对督办后仍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在市“挂图作战”会议上点名批评;出现反复两次的,在媒体上点名批评;出现反复三次以上的,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

“在过来几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对主城区的‘小、散、乱’污染源,都是采用‘零散’治理方式推进,由于缺乏力度,很多污染源治理缓慢,‘不落实’、‘软落实’、‘瞎扯皮’和‘前治后反复’的问题时有发生。强力整改、强力取缔、强力推进,目的就是要更加严肃地落实法规、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问责、落实考核目标,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精准、深度开展,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廊坊市环保局局长张贵金表示。

原标题:廊坊启动主城区大气防治“月清百污”专项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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