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评论正文

碳排放权相关法律规范的简析

2016-08-16 14:47来源:武汉鑫博茗关键词:碳排放权碳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对以下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进行复查。

(一)国家发改委要求复查的重点排放单位;

(二)核查报告显示排放情况存在问题的重点排放单位;

(三)除(一)、(二)规定以外一定比例的重点排放单位;

复查方式为抽查。

碳排放权配额的清缴: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经确认排放量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重点排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国家发改委应向社会公布所有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配额清缴情况。

清缴碳排放权的义务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法律基础。排放配额不足清缴自身碳排放量的企业需在碳排放交易所购买碳排放权,或者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排放量,从而满足这一法律义务。

信息披露制度。交易机构应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类似于证券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影响交易的市场因素信息。

信用记录制度。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应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和其它从业单位和人员参加碳排放交易的相关行为信用记录,并纳入相关的信用管理体系。类似于证券市场的诚信记录,以此约束碳排放相关市场主体诚信履行碳排放相关的法律义务。

法律责任:

虚假报告:(一)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排放报告义务;(二)不按规定提交核查报告。逾期仍未改正的,由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指派核查机构测算其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依据。

违反清缴义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仍不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最严厉的处罚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碳排放权交易各参与方在参与本办法规定的事务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词定义:

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配额: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重点排放单位:是指满足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碳排放权的法律规范框架,具体的落实细则可能在2016年内推出。目前全国的各碳交易试点地区采用的《办法》和《细则》是独立于全国体系之外的,未来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大型企业被纳入到国家体系、中小型企业纳入到地方体系的双轨并行局面。

二、碳排放权法律规范发展的规律和方向

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看,碳排放权的交易体系建设参照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法律制度框架,从碳排放权的设立、登记、交易、结算、披露,以及中介机构的参与等事项中部分可采用证券化的法律标准。其物权交割也是采用证券的登记主义原则。因此,可以将我国的碳排放权理解成一种证券,其法律管制框架规律必然与证券市场的管制框架规律趋同。

可以预见,随着试点实践经验的积累,围绕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核心法律规章框架的细则将逐步出台,相关全国性的碳排放权登记机关和交易场所将会设立,碳排放权交易的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也将逐步完善,相关市场交易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不会偏离证券化的主要轨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形成由发改委体系作为主管部门,碳排放重点单位和其他主体、中介机构作为市场参与者,交易所和登记机关作为交易平台的一个高效运转的体系,继而发展到期权交易、质押融资等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的一个深度发展的交易市场。

原标题:碳排放权相关法律规范的简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碳排放权查看更多>碳交易查看更多>碳排放权交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