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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23 09: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生态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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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西安市人民政府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6〕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31日

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0号),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创新城市节水、治污和河流改造的方法,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验收和监控各项制度,实现海绵城市由科研向产业转换,将西安市建设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独具地理区域特点的海绵城市典范。“十三五”期间,使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2016—2018年):2016年,选取高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积累经验,探索政策。2017年,各区选取各自试点项目,重点选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绿地广场、市政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公建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2018年末,试点区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城市内河防洪标准达到自排50年一遇、抽排雨洪同期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2018年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全面展开。

中远期目标(2019年起):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及考核评估)。新建项目的海绵性审查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创新理念,统筹考虑。创新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重点考虑雨水蓄集,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统筹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和水生态问题。

规划引领,系统布局。在城市各层级水系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发挥城市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控制和引领作用。同时,系统考虑全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目标、策略和建设时序。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通过试点区域的经验探索和示范作用,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结合西安生态条件,突出原生态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渗、滞、蓄、净、用、排等多重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透水路面、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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