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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环保局通报6家环评机构存在质量问题

2016-08-25 15:47来源:广州市环保局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机构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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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第2866号)。由张萍(B28660071000)主持编制的《广州市汉和工业厂房功能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内容描述不清,工程分析存在多处疏漏,污染防治措施论述不完整,环评结论缺乏论证支撑。由张萍(B28660071000)主持编制的《广州市茂华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分析项目所在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未标识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及主要噪声源位置,废气排放标准适用有误。

(六)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77号)。由谭启明(B28770091000)主持编制的《广州星诺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针对项目现有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未根据评价范围提供项目周边的敏感点、方位及对其影响等内容,工程分析不清楚,主要污染物执行标准有误,缺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分析及计算。由蒋国平(B28770071000)主持编制的《广州市拓境模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污染工程的分析不足,污染源计算依据不充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分析不足。

二、管理要求

(一)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6家环评机构要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资质管理规定开展环评业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以上环评机构请于2016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

(二)其他环评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保证环评文件质量。

(三)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对审批(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批准;对环评机构严重违反环评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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