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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

2016-08-29 09: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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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97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季欧

电话:(010)84916280-8104

特此公告。

附件:1.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要求

2.各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具体检验项目

3.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4.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标签要求(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8月24日

抄送: 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1

污染控制技术信息要求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4762-2008)、《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4622-2007)、《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8176-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和《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19756-2005)等机动车排放标准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应包括车机型基本参数、动力系信息、污染控制信息、传动系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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