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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烟气脱硝装置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016-08-31 10:08来源:纽思泰伦关键词:烟气脱硝SCR纽思泰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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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车间的设备、管道以及消防管道需要喷涂防腐涂料,会接触到苯、甲苯等有害物质;建筑物的防水工程会接触到甲苯;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石油沥青烟等。

如果施工时间为夏季,施工人员可能碰到高温天气,出现中暑情况,需做好夏季防暑措施。同时,少数施工活动还存在热源(沥青制备、焊接等)。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钻孔机、挖土机、通风机、发电机等)的运转会产生噪声。电焊作业时存在紫外线职业病危害;施工过程会产生矽尘、水泥尘及其他粉尘:矽尘、水泥尘:挖土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等设备作业。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装修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粉尘产生混合粉尘。

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有害因素--化学物质:苯、甲苯、石油沥青烟、矽尘、水泥尘、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紫外辐射

四、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强制性作业体位、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部分岗位长时间站、坐姿操作等。操作工人可能发生视力疲劳、下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工作相关疾病。

火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应尽可能做到自动化生产,生产岗位主要实行四班三运制,每班工作8h。

控制系统(DCS)中,作业人员在控制室进行监控作业时采用坐姿工作,如果显示装置及座椅的设计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原理,可能使作业人员发生视力疲劳、下背痛、腕管综合症、颈肩腕综合症等工作相关疾病。

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火电厂烟气脱硝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化学有害因素:氨水、液氨、尿素、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化合物、臭氧、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苯、甲苯、石油沥青烟、矽尘、水泥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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