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报道正文

渭河干流要消灭劣Ⅴ类水体

2016-09-19 15:39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普毛毛 肖颖关键词:污染综合治理黑臭水体遥感监测网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未来5年,山青、水净、坡绿、天蓝的美丽陕西目标如何实现?近日,《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得陕西省政府批准,提出的各项针对性措施紧扣这一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陕西生态环境质量将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突出环境问题有序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环境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促进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实现山青、水净、坡绿、天蓝的美丽陕西建设目标。

目 标

空气:关中城市优良天数将达275天以上

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

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

《规划》要求,到2020年,陕西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关中城市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PM2.5下降20%以上。陕北城市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以上,陕南城市优良天数达到295天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5%。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

《规划》明确,到“十三五”末,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6%以上,渭河干流消灭劣Ⅴ类水体。各设区市、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实现全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全省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依照《规划》,陕西将对土壤环境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对省内农用地进行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类别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

同时,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措 施

八大类工程让环境变得更好

削减关中地区燃煤600万吨以上

实施土壤“绿、黄、红”分级管理

为完成“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规划》提出,将重点组织实施工业源达标治理工程、大气环境治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土壤环境治理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环境风险防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等八大类重点工程,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生态效率,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格局,以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原标题:渭河干流要消灭劣Ⅴ类水体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综合治理查看更多>黑臭水体查看更多>遥感监测网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