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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进行时!辽宁扬尘排放设定“天花板”

2016-09-20 09:0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茉关键词:扬尘污染防治扬尘减排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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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限值如何确定?

《标准》编制组统计,国内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相继发布了有关防治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污染的相关规定或措施。

“这说明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已经逐渐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但目前我国还未出台施工扬尘排放标准。”《标准》编制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行业标准外,地方发布的其他相关标准中,对颗粒物排放的控制措施,没有提出具体的限值规定。鉴于辽宁省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我们尝试性地进行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编制。”

扬尘排放限值如何确定?扬尘浓度监测是第一步。施工场地属于开放源,扬尘排放浓度变化幅度较大,并且某些情况下还具有瞬时性污染特点,因此要求监测方法既要准确,也要及时反应扬尘浓度变化。根据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污染特性、标准实施管理的实际需求,编制组综合考虑了扬尘污染特性及环境管理需求,确定光散射法为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的监测方法。

为科学确定扬尘标准限值,编制组对辽宁省内施工场地进行了调研,选取多个施工场地进行扬尘监测,作为《标准》具体指标数值的确定依据。在调查了辽宁省风速概况的基础上,通过光散射法扬尘监测数据,在不同风速时分析施工扬尘起尘量与扬尘浓度之间关系分析。

调研显示,目前辽宁省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措施后,建成区在低风速,如风速2.4m/s的情况下,施工扬尘中TSP(总悬浮颗粒)的1分钟浓度最高约为0.7mg/m3,5分钟平均浓度最高约为0.6mg/m3。而在常年的主导风速4.0m/s的情况下,5 分钟平均浓度最高约为0.9mg/m3。

根据这一调查结果,综合考虑辽宁省城镇建成区与郊区及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扬尘排放强度以及在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治理能力水平上的差异,《标准》规定,城镇建成区的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的排放限值为0.8mg/m3,郊区及农村地区的排放限值为1.0mg/m3。也就是说郊区及农村地区执行相对宽松的标准,而城镇建成区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原标题:辽宁扬尘排放设定“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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