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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土壤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6-09-20 10:0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防治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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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土壤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土壤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甘环规发〔2016〕39号

各市(州)环保局,兰州新区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加快推进全省土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国家和甘肃省“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全面征集2017年中央土壤和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对于获得市(州)政府批复的项目优先向环保部推荐,请各市、州积极谋划,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请各市、州环保局根据已申报的甘肃省“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以及纳入《甘肃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2013-2020年)》项目情况,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地方实际,积极组织本次项目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此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关系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态工程中的土壤生态修复与治理、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等方面。

(二)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此次申报项目范围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等方面,请重点推荐项目论证充分、前期准备工作较好的项目。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类项目、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类项目不得单独申报。

三、方案编制要求

市级环保部门按照“土十条”和“水十条”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重点,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深度达到可研水平)。要求总体思路清晰,治理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可量化、可考核;工艺先进,技术可操作;组织有力,保障措施到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申报文件。重点说明本区域土壤和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已制定的相关政策、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及保障措施等。

2.项目的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复文件。

3.土壤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深度达到可研报告水平)。

4.土壤和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5.历年土壤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情况说明。包括获得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情况等。

6.申报项目地方及社会已投入资金证明(如:财务记账凭证、国库支付凭证、预算下达文件、银行存款账目、已签署的合同、工作简报、会议纪要等),已投入资金须用于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电子版)。

7.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基础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土地、规划和环评批复等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进度。

8.201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省委省政府会议等相关批示文件。

9.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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