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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节点汇总 含脱硫脱硝环保项目(9.22)

2016-09-22 15:49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关键词:脱硫脱硫项目环保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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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所列出的危险物质,主要为除尘器或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秸秆火灾等事故。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1)由于事故原因,若除尘率由99.9%降至30%,WNW风D稳定度风速0.4m/s条件下TSP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将达到1.187443mg/m3,超标0.32倍,对环境的影响显著增大。若脱硝完全失效,WNW风D稳定度风速0.4m/s条件下NOX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将达到0.290077mg/m3,超标0.45倍,对环境的影响显著增大。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使主机设备停止运转,待除尘装置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

(2)污水事故排放时W2断面和W3断面COD、NH3-N和TP预测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限值,但污染物有所增加。因此,建设单位仍须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及回用力度,杜绝一切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事故排放。

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4]191号文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5.1.8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要求作好施工期水土保持,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项目排放的SO2、烟(粉)会对评价区域周围的植被、土壤及人群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其影响预测值低于环境标准,该影响程度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15.1.9清洁生产评述

生物质属于可再生能源,本项目在消耗原材料的同时也减小了生物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利用生物质燃料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冷却水可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主要含Ca2+、Mg2+、Na+、K+离子,可作为洁净下水直接排放或回用;燃料灰渣可作为有机肥加以利用;锅炉烟气采用SCR技术脱硝,然后经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净化后由80m烟囱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排放标准。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中清洁生产评价方法,该项目属清洁生产评价总分80.7分,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工艺属于“清洁生产”水平。

15.1.10污染治理措施

15.1.10.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5.1.10.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中应设置清洗池、清洗工具的废水用于调浆不外排。

(2)施工期的生活废水应收集处理后用调浆补充水。

15.1.10.1.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标题:快讯丨火电工程节点汇总(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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