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二)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方法标准和规章制度
1.制订《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研究制订《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核查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核查技术规定》和《环境空气臭氧(O3)自动监测标准传递技术指南》《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校准技术要求》。修订《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研究解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主要指标在“不同标准状态下浓度值之间的差异”等有关问题。
2.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站点运行机制及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日常运行与质控、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数据审核、结果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三)改革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1.加快上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国控站点全部上收并由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运维机构运维,运维机构审核监测数据,监测总站进行复核,监测数据由国家和地方共享,地方环保部门保障监测站点运维基本条件,不参与数据生产和审核。省级环保部门适时上收区县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地方网站点由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直接管理,同国控监测数据相互印证、互联互通。国家网和地方网均执行全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地方网须通过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三级质控体系开展6项监测指标的量值溯源/传递和比对工作。
2.加强对社会运维机构的监管。加强对社会运维机构的管理,明确运维工作内容和要求,细化质控条款。对不按规范和合同要求开展运维和质控的,采取经济措施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运维资格。监测总站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量值溯源传递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每年完成20%地级以上城市的国网站点的现场检查,逐步规范社会运维机构的运维行为。出台社会运维机构监管办法,建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社会运维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加以惩戒。探索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对运维机构人员培训力度,规范运维人员的监测行为,提升运维水平和运维质量。
(四)构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1.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由各有关业务司局、环境监测系统、部直属机构以及中科院、工程院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国家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向评估委员会开放。评估委员会下设专家组,负责定期评估运维公司对各类监测规范与管理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质控计划实施情况及实施成效等,针对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及其质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专家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技术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提交评估委员会审议。2016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专家组,优先开展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
地区地级城市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评估工作。
2.组建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在环保系统内外选取业务精通的环境空气监测专家,组成国家环境空气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为国家网监测质量飞行检查等外部监督管理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向环境保护部提交监督检查报告。2016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
(五)加大监测质量监管和惩处力度
环境保护部将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飞行检查力度,重点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运行不规范问题,通报运维机构,并对整改情况实施事后督查。对监测数据造假,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关数据不能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考核排名。对监测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环境监测(含运维)机构或监测仪器生产厂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对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的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六)加强质控能力建设
在“十三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中,统筹考虑构建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在线质控系统,完善量值溯源传递体系,保障区域质控实验室的质控能力,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能力。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7月3日,第六次上合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在天津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倡议》,并签署《第六次上合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联合声明》,为落实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共识贡献重要成果。黄润秋指出,可持续发展关乎人类共同未来,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溶解氧的测定荧光淬灭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溶解氧的测定荧光淬灭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
*成都环博会*全球黑科技集结中国环博会成都展时间:2026.6.10-12地点: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PART1规模宏大,展商云集中国环博会成都展自2019年在西部首办以来,就备受瞩目。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展会“朋友圈”越做越大,“磁场效应”越来越强。本届展会展览面积再次扩容,众多国内外环保领军企业齐聚一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微信公众号6月17日消息显示,张大伟同志已任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公开资料显示,张大伟,男,1978年8月生,汉族,山东荣成人,2005年12月入党,2007年1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北京
近日,上海环境学会发布了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项目调研服务价格。通知显示,废气二噁英采样,单样5000元;二噁英类实验室分析,气相色谱-质谱法,单样5150元。土壤表层采样,单样100元;废水/地表水/地下水采样,单样25元;废气采样,单样100元。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CBC2025第八届中国(国际)生物质能大会议程产业背景当前,我国生物质能产业正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大型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加入为行业注入新活力,推动产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到:利
4月24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在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磊,党委副书记、总裁朱兆开的陪同下调研上海电气核电产业。董保同一行首先来到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实地走访大型铸锻件生产车间,深入了解上海电气核电大型铸锻件工艺、质量管控及核电产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首次制定《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脱氯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过程污染控制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获悉,8月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监测技术类)的通知,2023年8月31日前,邮寄或送至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监测技术类)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市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北区域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及质量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共分为4个包段,总预算1780万元,具体分别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高温高湿烟气分析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大流量环境空气采样器等设备;采购气
12月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对上海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社会监测机构日常自查可参照执行。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获悉,10月1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监测技术类),通知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监测技术类)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中共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四个一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吉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791130645@qq.com。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
日前,海南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前,贵州发布《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日前,贵州发布《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标准(征求意见稿)》。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月3日发布《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25日印发《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详情如下:常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对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奋战四十天,打赢保卫战”。《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自11月22日至12月31日,为期40天,聚焦大气污染主要指标,强力
11月16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示了全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鑫阳钢铁已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为四川省首家通过验收并完成公示的短流程钢铁企业,为鑫阳钢铁创建四川省重污染天气绩效A级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标志着鑫阳钢铁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30日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3年10月12日印发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42号)同时废止。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9日发布《广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详情如下:广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30日印发《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8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减缓大气污染程度,减轻大气污染危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7月15日发布《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4〕5号),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详情如下: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鸡西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于沙尘天气和臭氧污染。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1.2编制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