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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能卖废品 试点16年为什么仍不知垃圾如何分类?

2016-11-07 10:39来源:西部商报作者:罗志华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处理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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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南京等8城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已有16年,但记者采访发现,不知道如何分类成为困扰诸多小区居民的难题。记者在北京街头看到,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已经比较齐备,随处可见标有垃圾分类标志的垃圾桶。但不少属于“可回收物”的垃圾混在“不可回收物”的垃圾堆里。(11月6日《工人日报》)

要想搞好垃圾分类,首先离不开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居民懂得如何分类,其二是有参与分类的积极性。8个城市虽然分类试点了16年,但垃圾分类仍然做不好,与这两个基本条件不具备有关。

垃圾分类太抽象,是居民不懂分类的主要原因。最常见的分类垃圾箱,通常分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两种,但何谓“可回收物”,何谓“不可回收物”,居民很难搞清楚。

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与垃圾回收部门随意处理已分类的垃圾不无关系。居民经常可见垃圾车一古脑地将已分类的垃圾倒进车里运走,这对认真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是个不小的打击。连垃圾回收部门都如此对待垃圾分类,居民不仅不愿再去积极分类,反而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这说明,在垃圾分类方式上,要有更接地气的做法。有些地方将常见垃圾的分类写在垃圾箱上,居民按此投放,不仅可以做到正确分类,久而久之,还能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有些地方干脆弃用“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机物”“非有机物”等传统的分类方式,用“可烂”和“不可烂”等群众语言进行分类,这些做法降低了分类的难度,值得借鉴。

在调动居民分类积极性方面,除了要尊重和珍惜居民的分类成果外,还可出台激励措施。对于有价垃圾,不妨进行专门回收,并给予居民一定的补助;垃圾分类所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也应通过直观的方式告诉居民,增加居民的成就感,有些地方在部分垃圾上打上二维码标签,让居民随时掌握垃圾的流向及作用,就是一种有益尝试。

原标题:试点16年为何仍不知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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