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正文

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2016-11-09 14: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专栏10:绿色建筑改造

绿色建筑改造:“十三五”期间,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

可再生能源:合理使用当地水源、地源、空气源等条件,“十三五”期间,完成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太阳能光伏试点工程10个,热泵技术改造项目10个。

能源审计:对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年电力消费200万千瓦时以上、建筑面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开展能源审计。“十三五”期间,完成公共机构能源审计100项以上。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监督考核。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由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务、卫生计生、能源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机制。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制度标准与财税政策。依据《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要求,完善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降低碳排放等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在继续实行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办法的同时,探索制定机关能耗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进一步调动公共机构节能的积极性和紧迫性。

(三)强化市场机制与资金保障。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四)强化技术支撑与成果转化。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用能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节能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鼓励从事节能产品和设备生产、销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加大对节能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完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应用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与培训机制。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省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提高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省级机关、地市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实现全覆盖,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延伸阅读:

【PPT】节能量计算与项目节能量交易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合同能源管理查看更多>节能改造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