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此,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就《细则》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详见下文: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细则》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多次强调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遏止对生态文明的破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015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其后,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出台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研究我省的贯彻落实细则。按照省委的部署,由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有关专家共同研究起草了《细则(讨论稿)》,并广泛征求市州党委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数易其稿,形成《细则(送审稿)》。2016年8月1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8月15日印发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群众期待良好生态环境的积极回应。加强对我省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对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细则》明确了问责范围,提出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考虑到湖北省内的经济开发区、风景管理区、工业园区等管理委员会大都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职能,《细则》也将其领导成员及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人员纳入追责范围。
问:《细则》规定了哪些责任追究情形?
答:依据《办法》中所列的25种追究责任情形,《细则》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和需要,规定了27种追责情形,覆盖了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责任。从责任主体的角度,责任追究情形可以划分为四个类别:
1.针对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规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等8种追责情形。同时,将《办法》中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细化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大气、水、土壤三大类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中的两项连续两年明显下降”等具体的量化指标。
2.针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规定了“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等6种追责情形;还就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专门明确了“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疫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大气重污染或流域水污染事件时,未及时按照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警,或者未及时按照应急预案(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对事件应对不力”的追责情形。
3.针对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规定了“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等8种追责情形。
4.针对具有职务影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规定了“限制、干扰、阻碍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执法工作的”等5种追责情形。
这27种追责情形列出了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清单,可以有效地防止责任转嫁、失范,确保权责一致、责罚相当和精准追责。
问:《细则》中关于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的问题线索有什么规定?
答:《细则》通过列举加概括条款的方式规定了七项应当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的问题线索,包括公民举报、上级发现、议案监督、媒体曝光和执法、司法中发现线索等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启动情形。
《细则》关于问题线索的规定落实了“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机制;强化了司法监督机制,强调司法机关对各级机构及其官员提出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司法建议;激活了社会监督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职责情况的知情权,试行依法提请追究生态环保责任的请求权,支持媒体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对接了我省生态文明体制重大改革任务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环境保护督政约谈和问责等制度,这些有助于发挥制度创新的叠加效应,增强了《细则》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适应性。
问:《细则》在责任追究方式上有什么规定?
答:《细则》明确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细则》在责任追究情形的情节轻重界定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办法》仅就情节的轻重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了便于操作,《细则》在《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了9种情节轻重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明确了从轻减轻责任的3种情节:(1)如实报告、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问题(事件)恶化,减轻生态环境损害后果及不良影响的;(2)积极配合责任追究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3)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第十一条明确了从重加重责任的6种情节:(1)干扰、阻碍、不配合责任追究调查,或者拉拢、收买调查人员的;(2)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3)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投诉人和调查人员的;(4)对重大及以上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灾害)处置不力,引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者群体性事件的;(5)未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后果,再次被问责的;(6)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的情节。
9种情节轻重的具体规定,对追责情形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使得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认定和追究更易于落到实处,做到实质上的公平公正。
问:《细则》关于责任追究程序,对《办法》做了怎样的细化?
答:《细则》细化了追责程序,具体规定了调查启动程序、调查机关及其工作机制、调查结果移交程序、追责决定、执行和申诉、闭环追责等程序与内容。
一是明确了责任追究调查的启动和实施程序。《细则》规定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要主动作为,发现有规定的追责情形或者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时,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
二是细化了移送程序。调查机关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案件调查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有关证据材料、有关监测报告或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部门处理意见或相关处罚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问:在完善细化责任追究实施机制上,《细则》做出了怎样的规定?
答:《细则》完善细化了责任追究实施机制,为责任追究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程序保障。
一是建立了社会参与协作联动机制。调查机关可以根据调查需要聘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家和其他技术人员协助调查,邀请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参加调查。依照细则的规定,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了执行机制。明确规定调查结论、责任追究决定和追责实施情况应当存入受到责任追究人员本人的干部人事档案。
问:关于责任追究决定机关与实施主体做了哪些规定?
答:《细则》明确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权机关决定,并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细化了责任追究的执行机制,使责任追究程序具有更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问:《细则》有哪些亮点?
答:《细则》的起草,是在严格遵循《办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和细化,突显了湖北的地方特色,增强了可操作性。
一是突出了水资源保护。湖北的水资源保护是自然生态环境领域的重中之重,《细则》将湖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明确列入追责范围。
二是细化了追责情形。《细则》第五条将《办法》中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细化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大气、水、土壤三大类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中的两项连续两年明显下降”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指标。
三是衔接了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任务。为全面贯彻省委主要领导领衔“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重大改革项目的有关精神,增强《细则》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适应性,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追责案件线索,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参考依据的方式加以利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4月22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详情如下:司法亮剑“固废”顽疾!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工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特别是其中的危险废物,会严重污染空气、水体、土壤,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是环境治理中的一大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1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例3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7件,
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化工和制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我们将在2024年6月3日至4日,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虹桥)举办的上海2024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及上海国际泵管阀展览会(简称“上海国际泵阀展”)期间,同步召开“2024化工和制药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处理新技术应用交流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英国CliffordChance律师事务所发表报告,题目是ENERGYTRANSITIONPERSPECTIVES:CARBONCAPTUREANDSTORAGEINTHEUKANDEU(能源转型的视角:英国和欧盟的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文章详细讨论了英国和欧盟在CCS领域的市场发展、监管框架、项目案例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展望,强调了CCS在实现英国和欧盟气候目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7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发布。文件明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拟订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建立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综合协调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责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12月5日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其中规定,符合本细则规定,凡是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的,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
今日看点:·上海E-Prix盛事见证科技突破,ABB携手本地盘柜厂合作伙伴共筑未来,秉持开放、共赢的态度促进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ABB开放许可管形母线专利,主导管形母线团标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技术的开放与共享,满足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对更绿色产品的需求·ABB管形母线具有优秀的绝缘和散热性能,实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27日,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10亿人民币增至25.6亿元。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1日,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为蔡兆文。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热力)能源的开发与建设(仅限外埠经营)、经营管理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名: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80(万元);工期:合格;质量:合格。第2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18(万元);工期:合格;质量:合格。第3名: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
技术革新是光伏行业亘古不变的核心命题。正泰新能专研TOPCon电池技术领域,推出ZBB-TOPCon系列高效产品,重构光伏组件技术方案,在效率与可靠性双重维度树立行业标杆。三大核心技术,效率与可靠性双突破正泰新能ZBB-TOPCon组件系列以高效TOPCon5.0电池技术、创新ZBB-TOPCon电池网版技术与行业领先一体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2025年5月,深圳市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有9家,分别为:深圳市中兴恒熙环保有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深能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深圳市腾浪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龙蟠科技拟以其通过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80%资金,折合3.70亿元,向其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其中5551.29万元计入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剩余计入其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注册资本将增至8.34亿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
5月22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优化服务依法监管的若干措施》(鄂能局发〔2025〕71号)。其中要求新建110kV及以上变电站原则上按照智能化变电站设计、建设,推动在役变电站实施智能化改造。原文如下: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优化服务依
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的浪潮中,一项名为“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的创新技术正在引发行业震动。近日,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大气治理事业部(欣创环保)(以下简称“大气事业部”)宣布,其牵头并协同宝钢股份、马钢有限、北京华电光大研发的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26日~5月30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四川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近日,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送出500千伏“铜梁-圣泉”线路全线贯通,为该线路6月投运奠定基础。该工程配套送出项目包括500千伏“铜梁-板桥”和“铜梁-圣泉”两条线路,分别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6日,六国化工公告,拟通过定增募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投建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总投资11.94亿元,投资回收期为6.55年。六国化工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公司逐步向新能源新材料行业进军,开展电池级精制磷酸的生产和销售,推动公司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陕煤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5月20日,陕煤电力汉中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的浪潮中,一项名为“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的创新技术正在引发行业震动。近日,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大气治理事业部(欣创环保)(以下简称“大气事业部”)宣布,其牵头并协同宝钢股份、马钢有限、北京华电光大研发的烧结烟气CO催化氧化协同减污降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
5月28日,湖北丹江口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丹江口市城区背街小巷及乡镇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涉及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一体化作业、乡镇环卫一体化作业、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购置(包含环卫作业及收运车辆、铲雪铲等设施设备)等内容,最高限价:16771万元。丹江口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丹江口市城
5月29日,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为何出台该意见?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ZG-20250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一、招标条件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北秭归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月29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6月新增经营主体名单,新增7家发电企业,包括2家集中式光伏企业,5家风电企业。详情如下:
2008年金融危机2011~2012年光伏双反2018年“531”历次光伏周期之下,必然伴随着光伏企业大洗牌以及光伏从业人员的缩减。眼下仍在苦熬的由产能供需严重失衡而引发的第四轮周期,此前有媒体统计了109家A股光伏公司2024年在职员工总人数为63.87万人,而2023年这一数字为78.26万人,这也意味着至少已有14万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