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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

2016-11-25 09: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绿色制造节能环保工信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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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工作程序

(一)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前向所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文件须附《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绩效申报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5份,并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1份。项目全部申报文件须附电子版光盘。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2016年12月7日前(过期不候)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并附《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及各项目申报文件和材料。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推荐的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不超过6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牵头项目通过项目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申报,申报文件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但1家企业不超过1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评审重点关注项目技术或标准的先进性及应用示范性、项目方案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可达性,以及联合体组织模式在同业强强联合、上下游协作等方面的有效性、稳固性、创新性等。

(四)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评审选定的拟支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中央财政结合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资等情况确定补助标准,于当年下达启动资金。

(五)联合体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实施项目,在实施期满前完成项目任务,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联合体的项目申报书组织考核验收,于2019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检查,并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通过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对于未通过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不再下达后续补助资金,并收回部分直至全部启动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每年12月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申报时明确绩效目标,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见附件4),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监督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考核验收时,同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报告,并附绩效自评表(格式见附件5),随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对项目总投资、任务目标等进行调整,联合体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贯彻实施。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确需作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作出调整。

(四)联合体内部须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牵头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推进过程中,按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项目完工后,及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考核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五)对于经评估检查或考核验收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进行业内通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年内不得再申报绿色制造项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郭丰源010-68205370;王孝洋010-682053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刁诚诚010-6855287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评价体系,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开发、应用和推广产品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软件工具,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CA)优化原料选择、产品设计和制造方案。推荐绿色设计众创平台建设,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实施一批绿色设计标准。

充分考虑下游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资源环境影响,开发一批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突破绿色原料选择、创新设计和应用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一批符合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扩大绿色产品国际市场。

创建绿色设计技术产业化示范线,开发、应用一批模块化、仿真化、集成化、易回收和高可靠性等绿色设计工具,以绿色设计为核心,实施设计和制造并行工程,突破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研制效率,以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在机械、电子、化工等行业中,由行业领军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第三方机构、科研机构等形成协作式联合体,加大创新研发、推广应用力度,重点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的关键技术装备,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支持联合体实施绿色制造技术改造。

结合绿色关键技术突破,通过绿色制造重点项目的实施、绿色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的创新和应用,制定一批绿色关键技术标准,引领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

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

由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联合供应商、物流商、销售商、终端用户等组成协作式联合体,确定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围绕采购、生产、销售、物流、使用等重点环节,制定一批绿色供应链标准。

联合体企业选择2-3个绿色化改造潜力大的产品,对产品线进行绿色化改造,采用轻量化、长寿命、易回收、易运输等特性的材料,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绿色产品和装备。

联合体企业共同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建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传递及披露平台等,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建设绿色回收体系,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

延伸阅读:

两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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