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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6-12-12 13: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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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临形势与需求分析

(一)面临形势

绿色发展提出更新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我省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重要的环保基础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实现绿色发展要求更好地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达标运行。

美丽浙江建设提出更严要求。“十三五”是我省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随着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提高,现有部分垃圾处理设施已不能满足日益严格的要求,应进行提标改造和扩容,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和排放标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是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体现。

社会公众参与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公众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原有的环境保护治理方式正发生着根本性的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领域影响力的强化和深化,将成为环境保护领域未来面临的新常态,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二)需求分析

根据近年平均水平,采用设市城市人均1.15千克/人.日、县城1.1千克/人.日、建制镇1.05千克/人.日、农村0.6千克/人.日和垃圾清运率99%标准预测,预估2020年全省垃圾清运量约2047万吨。考虑到垃圾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75%~80%,预计2020年全省处理设施能力需求约为7.5万吨/日。2015年底全省已具备垃圾处理能力5.92万吨/日,考虑部分填埋设施需要封场或转为应急填埋场约0.68万吨/日,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需新增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约2.3万吨/日。

三、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促进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化推进进程,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县以上城市进行重点布局,推动联建共享。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基地,降低环境邻避效应。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的发展。

科学论证、有序建设。科学论证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办法,建立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科学论证建设项目场址,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三化”处理水平。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加强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带动作用,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社会参与的力量,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公众监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建制镇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实现全覆盖、设区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水平,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2.3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6万吨/日。“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生活垃圾分类。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垃圾分类水平显著提升,设区市市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5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具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有条件的设区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垃圾资源化率达到60%以上。

垃圾收运体系。“十三五”新增重点收集中转设施规模约1.2万吨/日,新增垃圾运输能力1.1万吨/日,垃圾收运能力实现建制镇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不断增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推进。

餐厨垃圾处理。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日,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

监管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实现监管手段、设施和机制不断创新,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延伸阅读: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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