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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6-12-12 13: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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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是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之一,我委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在12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我委投资处。

联系人:刘畅电话:0571-87052847;传真:87052740

邮箱:tzc8705@163.com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组织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范围为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扎实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攻坚战,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清运率为98%,比2010年提高4.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8%,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

“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25万吨/日,新增收运能力13630吨/日,新增转运能力14509吨/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59%,均超过规划目标。但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206吨/日(另在建308吨/日),略滞后于规划目标,主要由于项目选址困难、技术工艺反复比选等影响进度。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

垃圾总量: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1894.6万吨,清运量1856.7万吨。“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7%和4.7%。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2万吨,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94千克/日。

垃圾分类:省内所有设区市均已开展垃圾分类,2015年各设区市完成“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50%”的目标;其中,杭州市市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80%以上,并被列为国内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之一。

垃圾处理:2015年底全省转运站规模7.1万吨/日,运输能力6.2万吨/日,全省所有县城均已建立垃圾收运体系。据《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1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共97座,包括焚烧处理设施40座,填埋处理设施52座,其他处理设施5座,处理能力近5.92万吨。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70万吨/日,填埋处理能力2.17万吨/日,其他处理能力450吨/日。全省末端设施基本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三)存在问题

在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问题。一是垃圾分类有待加强,公众对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意识有待增强,垃圾分类的收运与分质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二是项目落地难度加大,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权益的重视,邻避效应更凸显,部分项目前期进度受到影响。三是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由于监管手段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未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延伸阅读: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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