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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着的污染源 该拿你怎么办?

2016-12-21 08:48来源:中国环境新闻作者:原二军关键词: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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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必须从源头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作为导致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内的移动污染源成为人们的关注重点。

移动污染源究竟能不能管住?要管住还需从哪些方面发力?思考这些问题,将有助于增强移动污染源防治的针对性,加快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进程。

多措并举,移动源污染防治提速

为有效控制移动源污染,近些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一直在积极行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从提升新车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燃油品质、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等方面入手,有力推动了机动车污染物的减排。

严格排放标准。2000年,我国开始实施国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到现在国五阶段,已经有十多年了。目前正在制定国六标准。从事多年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研究员胡京南说,平均下来每4年机动车排放标准就有一个提升,“这个速度还是很快的”。

标准的提升,推动了机动车单车排放控制技术的进步。从三元催化技术到轻型车的OBD技术(车载诊断系统)及重型柴油车的SCR技术(排放后处理技术),使得污染控制技术越来越精准,机动车污染得以大幅度削减。“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就标准来看,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这3种污染物和最初相比都削减了70%~80%。如果没有这些标准的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肯定比现在严重得多。”胡京南说。

完善法律法规。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力推动了移动污染源防治工作的开展。

在国家层面,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移动源污染防治的规定,内容更加丰富。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不仅只管新车准入,对于生产一致性、在用符合性也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充分体现了“车、油、路”一体化管理思路。在非道路移动源方面,也有了更加丰富和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在地方层面上,2015年,江苏省、安徽省和天津市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和齐齐哈尔市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和荆门市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地方机动车污染防治做出了明确规定。

加大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环保一致性监管、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环保标志核发和黄标车加速淘汰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以对在用车的监管为例,目前,许多城市采用年检、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一系列手段,并加大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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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奔跑着的污染源,该拿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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