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VOCsVOCs监测报道正文

河北廊坊:VOCs治理不达标企业全部停产

2017-01-11 08:52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河北省廊坊市近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凡未通过VOCs治理验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一律停业治理,对责令停业拒不执行的将依法拘留企业负责人。

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正式执行,这一标准相比原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严格2倍~3倍。为确保重点行业达标排放,《廊坊市2016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6年度内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任务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

据了解,为减少VOCs排放,廊坊市将落实企业主动治理阶梯式激励政策,对已开展达标治理验收的企业,根据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落实“以奖代补”。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廊坊市将按照省、市要求,对2016年度内未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VOCs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治理。对责令停业拒不执行的将依法拘留企业负责人,同时,对各类无证排放VOCs小散乱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延伸阅读:

河北廊坊:立即关停有污不治企业 坚决向VOCs污染宣战

原标题:VOCs治理不达标企业全部停产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VOCs治理查看更多>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VOCs排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