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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全文)

2017-01-17 13: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机组清洁高效煤电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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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能源系统优化重点工程

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工程:统筹规划、集约开发,优化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稳步推进宁夏宁东、甘肃陇东区域能源基地开发,科学规划安徽两淮、贵州毕节、陕西延安、内蒙古呼伦贝尔、河北张家口等区域能源基地建设,促进区域能源协调可持续发展。

优质调峰机组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金沙江龙盘、岗托等龙头水电站建设,建设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等龙头水电站,提高水电丰枯调节能力和水能利用效率。合理规划抽水蓄能电站规模与布局,完善投资、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开工规模6000万千瓦,2020年在运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在大中型城市、气源有保障地区和风光等集中开发地区优先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

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工程:重点在青海、甘肃、宁夏、四川、云南、贵州、内蒙等省区,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灵活调节能力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和效益,积极推进储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完善配套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开展风光水火储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示范,提高互补系统电力输出功率稳定性和输电效率,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消纳能力。加快发展储电、储热、储冷等多类型、大容量、高效率储能系统,积极建设储能示范工程,合理规划建设供电、加油、加气与储能(电)站一体化设施。

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工程:在新增用能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统筹规划电力、燃气、热力、供冷、供水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在既有用能区域推广应用上述供能模式,同时加快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建设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山西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余热、余压综合利用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建设一批智慧能源示范园区。

“能效电厂”建设工程:全国范围内扩大实施峰谷、季节、可中断负荷等价制度,推广落实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在四川、云南、湖北、湖南、广西、福建等水电比重大的省份实施丰枯电价。鼓励发展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积极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能源监测、能量计量、调度运行和管理智能化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发展可持续自适应能力。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等智能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与信息、材料、生物等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

二、节约低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引导和约束机制,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提升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逐步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社会用能模式。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把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建立指标分解落实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切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培育新动能,提高能源效率。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严格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标准。

开展煤炭消费减量行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实施减煤量替代,其他重点区域实施等煤量替代。提升能效环保标准,积极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煤行业节能减排改造。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洁净型煤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实施工业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提升工程,散煤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推动天然气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合理气、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扩大天然气消费规模。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合理布局天然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以民用、发电、交通和工业等领域为着力点,实施天然气消费提升行动。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调峰电站。2020年气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

实施电能替代工程。积极推进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等新型用能方式,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采暖电能替代,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实施储能供暖。提高铁路电气化率,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促进交通运输“以电代油”。到2020年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

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2017年起全面使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抓紧制定发布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标准,力争2019年全面实施。加快推进普通柴油、船用燃料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煤制燃料战略储备能力。加强车船尾气排放与净化设施改造监管,确保油机协同升级。

创新生产生活用能模式。实施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清洁节能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推行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和对标达标考核制度。积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市)、绿色能源示范市(县)、智慧能源示范镇(村、岛)和绿色园区(工厂),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推动形成注重节能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专栏4能源消费革命重点工程

天然气消费提升行动: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实施“煤改气”。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增加用气450亿立方米,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提高天然气发电利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多联供项目,支持发展燃气调峰电站,结合热负荷需求适度发展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大交通领域天然气利用,推广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重型卡车和液化天然气船舶。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四纵四横”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节能行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发展高效锅炉、高效内燃机、高效电机和高效变压器,推进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不断提高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供热计量,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实施工业园区节能改造工程,加强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建设工程:着眼于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控制煤炭消费,提高清洁化用能水平,加快推进浙江清洁能源示范省,宁夏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青海、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支持四川、海南、西藏等具备条件的省区开展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支持日喀则等地区发挥资源综合比较优势,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区建设,在具备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的地区建设一批智慧能源示范城市(乡镇、园区、楼宇)。

三、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

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为重点优化存量,把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同时大力拓展增量,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应急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着力提高能源供应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着力化解和防范产能过剩。坚持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相结合,综合运用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升存量产能利用效率,从严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企业开展产能国际合作,推动市场出清,多措并举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强化政策引导,主动防范风险,促进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煤炭。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实行减量置换。运用市场化手段以及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积极引导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环境污染重、长期亏损的煤矿产能有序退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煤、电、化等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经营。实行煤炭产能登记公告制度,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项目建设,控制超能力生产。“十三五”期间,停缓建一批在建煤矿项目,14个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能力达到全国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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