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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文

2017-02-22 14: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汕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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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垃圾运输过程

①垃圾采用封闭式压缩垃圾车运输至电厂垃圾库房进料车间.

②封闭式垃圾车的底部均留有水槽,以收集运输过程的垃圾渗滤液,并防止垃圾渗滤液的滴漏.

③垃圾贮存间在设计中采取防渗、防腐、防水措施。

④垃圾库为封闭结构,并采用微负压系统,确保了臭气不外溢,同时从垃圾储坑上方抽取池内气体并经预热后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气,正常工况下不外排。

⑤对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及检修。

⑥经过环境敏感点的道路要经常检修维护,保证路面硬化及清洁。当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运输人员必须尽快通知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⑦加强对运输司机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但通过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可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达到环境能接受的程度。

八、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九、规划修改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修改方案的实施,应当做好以下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严禁违法违规的修改规划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加强规划修改的公众参与,通过听证、征求部门意见及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强规划修改的公众参与,提高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

4.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综合运用遥感影像、规划数据库、地籍数据库、土地交易公开查询等信息技术以及变更调查手段,对征地后项目建设开发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5.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区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十、结论

1.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供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项目选址充分考虑了当地资源状况和项目性质特点,体现了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经济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交通、城乡规划、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3.项目用地符合规划修改条件

本项目经粤发改重点函﹝2016﹞3795号列入2016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规划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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