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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30日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
通报称,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会议要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2017年2月15日至3月18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6省(市),组成18个督查组,共计260余人,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市,山西省太原、临汾市,山东省济南、德州市,河南省郑州、鹤壁、焦作、安阳市等18个重点城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督查中坚持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将督查重点放在区县一级,突出向基层传导压力,采取部长巡查、走访问询、现场抽查、夜查暗查等方式,走访、检查单位和企业850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企业有3119家。
主要问题有: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实不严不落地
不科学。天津市应急预案对66家重点供暖单位提出应急减排要求,但实际难以落实。廊坊市固安县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千篇一律,如出一辙。焦作市工信部门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审核不严,企业应急减排管控标准不统一。
不真实。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抄照搬其他地区预案,正式印发的文件中,甚至还出现其他区县地名单位。还有一些地方将“僵尸企业”或停产状态企业纳入应急停限产名单。
不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没有按要求及时修订调整,衡水市各区县、相关部门沿用2014年应急预案要求,太原市古交市和清徐县沿用2013年的应急预案。
二、部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任务没有落实
燃煤锅炉“清零”任务未完成。多数地区仍在使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有的地区监管不严,小锅炉未入台帐或清零不彻底。保定市有20个县(市、区)尚未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任务。
“散乱污”企业整治缓慢。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整治力度不够,淘汰取缔不到位。北京市近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远郊村“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石家庄市存在大量小型制造企业,基本无治理设施,冒黑烟、无组织排放比较严重。邢台市宁晋县河渠镇两个村范围内存在80余家食品加工企业,大多采用单段煤气发生炉,没有废气处理设施。鹤壁市多家“小散乱污”清单内的碎石加工点、采石场、小水泥等企业未取缔到位。
落实“错峰生产”要求不到位。天津市工信委落实错峰生产动作慢,直至2016年10月下旬才下达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津南区纳入“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的34家铸造企业中有17家从未实施“错峰生产”。济南市部分区县未将水泥粉磨站、铸造等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名单。
四是燃烧散煤管控力度亟待加大。天津市蓟州区、静海区未完成散煤替代任务;市建委未完成煤改电任务。
三、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北京市北汽集团下属有关企业执行VOCs排放标准不严格,部分分公司废气收集处理效果不理想,罩光漆深度治理项目进度滞后于任务要求。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冀中能源井矿集团凤山化工分公司1台20t/h燃煤锅炉无脱硝设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济南市山东济南新阳广厦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脱硫处理工艺,烟尘超标排放;济南热电丁字山热源厂烟尘超标排放;东辛新型建材厂脱硫设施停运,烟气直排。
部分企业执行停限产要求不到位。郑州市河南中铝碳素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管城区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没有按要求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排放量增加或燃煤量增加。
“散乱污”企业或企业群违法违规复产。三月中旬以来,多地存在“散乱污”企业或企业群违法违规复产情况。如廊坊市文安县孙氏镇纪屯村十多家注塑小厂,邯郸市永年区裴坡庄村周边多家小型螺丝标准件加工企业,衡水市桃城区河东办事处石家庄村部分散乱污胶片、胶圈企业,临汾市部分洗煤行业等都已复工生产,没有环保设施和环保手续,污染排放情况突出。
一些企业拒绝检查,性质恶劣。如,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天津大真空有限公司、廊坊市安次区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保定市徐水区再实铸造有限公司、唐山市平乡县亚克西车业有限公司、沧州市孟村县环宇扣件有限公司、太原市经济区山西瑞福来药业有限公司药厂、郑州市航空港区河南大有塑业发展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鹤壁旅游综合体项目工地等,采取各种措施拒绝环保督查人员检查。
四、部分企业监测数据不真实甚至造假
石家庄市河北阔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河北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石家庄泛洲环保仪器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的河北泰恒陶瓷有限公司、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无极县阳煤集团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鹿泉区曲寨水泥有限公司、河北敬业钢铁集团、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存在在线监测数据不真实甚至故意造假等问题。保定市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汾市隆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也存在监测数据失真问题。
五、扬尘污染问题比较普遍
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房山区的扬尘污染问题较为集中,相关部门对四环外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基本处于“不检查,没人管”状态。衡水市扬尘是大气污染第二大来源,近一半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保定市多数县(市、区)政府对抑尘防尘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料场、堆场不苫盖,工地、道路扬尘问题随处可见。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潘家园工业区永定新河大堤北侧沿途有多家暂存煤场,多数无防风抑尘网,扬尘污染严重;必拓仓储煤场、晟联物流煤场、同鑫煤场、宝勒泰仓储煤场等煤堆基本未苫盖或苫盖不全。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仍然比较多见。石家庄市未对市直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一些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部署、不落实;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第49号)要求市环保、规划、交通、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为企业在建成区新上燃煤锅炉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各项手续。邢台市部分区县党委政府仅以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为目标,导致一些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临汾市信委、住建局、商务局、质监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多个部门没有落实环保责任。德州市部分县级经信、环保、住建、国土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不落实错峰、应急停限产要求的企业、建筑工地,以及“散乱污”企业、粘土砖瓦窑等违规违法排污行为不查处、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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