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评论正文

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指导——以重庆为例

2017-04-19 10:48来源:重庆中科检测关键词: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重庆中科检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制定修复方案

根据确定的修复技术,制定土壤修复技术路线,确定土壤修复技术的工艺参数,估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工程量,提出初步修复方案。从主要技术指标、修复工程费用以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方案可行性必选,确定经济、实用和可行的修复方案。

图3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程序

七、污染场地监测

(一)监测范围

根据HJ 25.1~4主要条款,不同技术导则要求的监测范围不同。

(二)监测对象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工程验收监测及回顾性评估监测的对象主要为土壤,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等。

场地环境调查的监测对象中还应考虑场地参与废弃污染物,进而鉴别场地中的残余废弃物及部分土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污染物,即为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四)样品分析

1、现场样品分析

水样中的温度、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等监测项目,原则上应在现场进行分析测试,并保持监测时间一致性;

使用采用现场便携式相关仪器设备(如便携式XRF仪、光离子化检测器(PID)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等)对土壤中部分种类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

2、实验室样品分析

(1)土壤样品分析:土壤的常规理化特征分析测试应按照GB 50021执行;其他分析测试应按照HJ/T  166中指定的方法进行。污染土壤的危险废物特征分析,应按照GB 5085和HJ/T 298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2)其他样品分析

地下水样品的分析应按照HJ/T 164执行;地表水样品、空气样品、残余废弃物样品的分析应分别按照HJ/T 91、HJ/T 194、GB 14554、GB  5085和HJ/T 298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原标题:以重庆为例 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指导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场地查看更多>重金属污染查看更多>重庆中科检测查看更多>